各有关单位、各电力交易中心及地方电力行业协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精神,为适应电力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需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制定《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1-2014)、《电力行业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3-2014)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了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两类专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广泛征求了各电力企业的意见。现将《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
附件:1.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
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内 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基本条件 (60分) | 基础信息 (30分) |
信息的完整性 | 企业填报信息的完整性。 | 10 | 填报的信息符合要求,信息完整,格式准确,10分; 信息不完整,0分。 |
信息的真实性 | 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 20 | 填报的信息真实无误,不存在瞒报失信信息的情况,20分; 信息存在瞒报,信用等级为B级以下。 | ||
企业资质 (30分) | 企业资质 | 企业必备的资质情况。 | 15 | 具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业务许可证,15分。 | |
相关认证 | 企业获得相关认证情况(包括ISO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等)。 | 15 | 每获得一项得5分,最高15分。 | ||
守信能力 (160分)
| 业务结构 (20分) | 主营业务 | 企业的经营电量范围。 | 10 | 售电量60亿千万时以上的,10分; 30-60亿千万时的,5分; 30亿千万时以下的,2分。 |
增值服务业务 | 企业通过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用电咨询和电能替代等增值服务形成的售电业务。 | 10 | 增值服务占总收入的比例≥10%,10分; 5%~10%,5分;低于5%,2分;未开展,0分。 | ||
基础管理 (40分) | 质量安全环保管理 | 质量安全环保情况。 | 20 |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20分;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一般,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10分;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0分。 一年内发生两次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信用等级为C级。 | |
技术人才比例 | 拥有执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才/全部从业人员人数×100% | 20 | 技术人才比例≥40%,20分; 20%-40%,10分; 技术人才比例<20%,0分。 | ||
营销能力 (40分) | 营业区域 | 企业营业区域范围。 | 40 | 营业区域跨2个及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40分; 营业区域跨2个及以上县市级行政区域,20分; 营业区域在2个以下县市级行政区域,10分。 | |
设备技术能力 (60分) | 设备的完好率 | 企业拥有的设备情况。 | 30 | 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具有行业领先水平,设备完好率≥90%,30分; 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备完好率<90%,15分。 | |
技术能力 | 技术投入比率 | 30 | 技术投入比率≥10%,30分; 5%≤技术投入比率<10%,20分; 技术投入比率<5%,10分。 | ||
守信意愿(90分) | 信用管理 (70分) | 管理层信用 |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人员的信用状况。 | 50 | 领导层人员在企业内外均无不良信用记录,50分; 每有一条不良记录扣10分,直至扣完。 |
信息披露 | 企业主动对外披露信用信息情况。 | 20 | 在指定网站上公示有关信息和承诺,20分;未披露,0分。 | ||
制度规范 (20分) | 企业标准(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 20 | 各项标准制度健全,符合诚信理念,得到有效执行,20分; 各项标准制度健全,实施效果一般,10分; 标准制度不完善,0分。 | ||
守信表现(300分) | 交易管理 (60分) | 交易规则 | 企业执行交易规则情况。 | 20 | 出具电力交易机构提供规范执行交易规则意见,20分; 未出具电力交易机构提供规范执行交易规则意见,0分。 |
交易电量 | 企业实际交易电量情况,用“电量交易履约率”评价,即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与约定的合同电量之比。 | 40 | 电量交易履约率≥97%,40分; 95%≤电量交易履约率<97%,30分; 90%≤电量交易履约率<95%,20分; 电量交易履约率<90%,0分。 | ||
市场行为 (60分) | 交易价格 | 企业参与电力交易竞价情况。 | 20 | 严格执行电力交易竞价规则,20分。 在交易过程中操纵电价行为的,每发生一件扣10分,直至扣完。 | |
市场承诺 | 1、企业在交易中不得有与其他方“合谋”而获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2、企业不得有利用第三方干预市场交易及合同履约行为。 | 40 | 1、交易过程中有“合谋”行为并已造成影响,扣20分; 2、交易过程中利用第三方干预市场行为,扣20分。 无上述行为者不扣分。 | ||
合同履行 (140分) | 合同管理 |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执行情况。 | 20 | 1、合同文本齐全,格式规范,10分; 2、合同执行良好,未出现与合同相关方纠纷事件,未出现提出申请而终止合同行为,10分;每出现一项扣5分。 因自身原因出现3次纠纷或终止合同情况,信用等级为C级。 | |
合同结算 | 应结算电费情况。 | 100 | 按合同及时结算,100分。 逾期1月扣20分;逾期2月扣40分;逾期3月扣60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
交易周期 | 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市场主体不得随意退出。 | 20 | 交易周期为12个月者,20分; 6个月≤交易周期<12个月,15分; 1个月≤交易周期<6个月,10分。 | ||
电力调度管理 (40分) | 调度管理 | 企业是否具备并网技术条件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措施,以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 20 | 具备并网技术条件要求,执行并网协议的有关约定,20分; 存在危害电网安全运行情况的,0分。 | |
调度纪律 | 企业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合理组织其电网运行和电网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 20 |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规范执行电力调度,20分; 凡出现违反调度纪律,无故不执行或延误执行调度指令,擅自越权改变调度管辖设备的状态和故意违规操作,均为0分。 | ||
财务状况 (140分) | 资产运营能力 (40分)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年初末平均应收账款+年初末平均应收票据) | 20 | 应收账款周转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应收账款周转率<行业良好值,15分; 应收账款周转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总资产周转率 | 营业收入/年初末平均总资产 | 20 | 总资产周转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总资产周转率<行业良好值,15分; 总资产周转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盈利能力 (40分) | 营业收入毛利率 | (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 20 | 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良好值,15分; 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初末平均所有者权益合计×100% | 20 | 净资产收益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净资产收益率<行业良好值,15分; 净资产收益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偿债能力 (30分) | 资产负债率 |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 15 | 资产负债率≤行业良好值,15分; 行业良好值≥资产负债率>行业一般值,12分; 资产负债率>行业一般值,8分。 | |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 | 15 | 速动比率≥行业良好值,15分; 行业一般值≤速动比率<行业良好值,12分; 速动比率<行业一般值,8分。 | ||
成长能力 (30分)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本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100% | 20 | 营业收入增长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营业收入增长率<行业良好值,15分; 营业收入增长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总资产增长率 | (年末资产总计-年初资产总计)/年初总资产×100% | 10 | 总资产增长率≥行业良好值,10分; 行业一般值≤总资产增长率<行业良好值,8分; 总资产增长率<行业一般值,5分。 | ||
信用记录 (250分) | 优良记录 (100分) | 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等奖项。 | 100 | 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集团评选的各类荣誉,国家级,每项计10分;省部级奖项,每项计8分;地市级以下奖项,每项计5分。以上各项分值累加得分,最高100分。 | |
不良记录 (150分) | 企业受到能源、环保、司法、工商、质检、安监、金融、海关、税务、法院等部门处罚的不良行为。 | 150 | 未发生过不良记录,150分; 每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50分,扣分不设底限。包括受到政府监管通报、行政处罚的,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情况。 市场主体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交易规则和破产倒闭退出市场的,列入黑名单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 |
附件2
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内 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基本条件 (60分) |
基础信息 (30分) |
信息的完整性 | 企业填报信息的完整性。 | 10 | 填报信息符合要求,信息完整,格式准确,10分; 信息不完整,5分。 | |
信息的真实性 | 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 20 | 填报信息真实无误,不存在瞒报失信信息情况,20分; 填报信息存在瞒报,信用等级为B级以下。 | |||
企业资质 (30分) | 企业资质 | 企业必备的资质情况。 | 10 | 具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业务许可证,10分。 | ||
已获信用等级 | 企业在本行业或相关行业信用等级情况。 | 20 | 信用等级为AAA级,得20分; 信用等级为AA级,得15分; 信用等级为A级,得10分; 信用BBB级,得5分。 信用BB级以下,得0分。 | |||
守信能力 (140分) | 基础管理 (100分) | 质量管理 | 企业质量管理情况。 | 40 |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质量事故,40分; 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未发生质量事故,20分; 发生质量事故,0分。 | |
安全管理 |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 。 | 30 |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事故,30分; 未通过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未发生安全事故,20分; 发生安全事故,0分。 | |||
环保管理 | 企业环保管理情况。 | 30 |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环保事故,30分; 未通过环保管理体系认证,未发生环保事故,20分; 发生环保事故,0分。 | |||
能源管理 (40分) | 能耗指标 | 企业能源单耗管理情况。 | 40 | 单位能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或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20分; 高于行业平均值,0分。 | ||
守信意愿(80分) | 信用管理 (50分) | 管理层信用 |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人员的信用记录 | 30 | 领导层人员在企业内外均无不良信用记录,30分; 每有一条不良记录扣10分,直至扣完。 | |
信息披露 | 企业对外信用信息披露情况 | 20 | 在指定网站上公示有关信息和承诺,20分;未披露,0分。 | |||
节能减排 (30分) | 科学用电 | 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电能替代工作,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 | 30 | 开展节能减排和电能替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居本地区领先水平,30分; 开展节能减排和电能替代工作,成效一般,10分; 未开展,0分。 | ||
守信表现(330分) | 交易管理 (80分) | 交易规则 | 企业执行交易规则情况。 | 20 | 出具电力交易机构提供规范执行交易规则意见,20分; 未出具电力交易机构提供规范执行交易规则意见,0分。 | |
交易电量 | 企业实际交易电量情况,用“电量交易履约率”评价,即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与约定的合同电量之比。 | 60 | 电量交易履约率≥97%,60分; 95%≤电量交易履约率<97%,40分; 90%≤电量交易履约率<95%,20分; 电量交易履约率<90%,0分。 | |||
市场行为 (80分) | 交易价格 | 企业参与电力交易竞价情况。 | 40 | 严格执行电力交易竞价管理制度,40分。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舞弊行为的,每发生一件扣10分,直至扣完。 | ||
市场承诺 | 1、企业在交易中不得有与其他方“合谋”而获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2、企业不得有利用第三方干预市场交易及合同履约行为。 | 40 | 1、交易过程中有“合谋”行为并已造成影响,扣20分; 2、交易过程中利用第三方干预市场行为,扣20分; 无上述行为者,40分。 | |||
合同履行 (170分) | 合同管理 |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管理与执行情况。 | 40 | 1、合同文本齐全,格式规范,20分; 2、合同执行良好,未出现与合同相关方纠纷事件,未出现提出申请而终止合同行为,20分;每出现一项扣10分。 出现3次因自身原因纠纷或终止合同情况,信用等级为C级。 | ||
合同结算 | 应结算电费情况。 | 100 | 按合同及时结算,100分。 逾期1月扣20分;逾期2月扣40分;逾期3月扣60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
交易周期 | 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市场主体不得随意退出。 | 30 | 交易周期为12个月者,30分; 6个月≤交易周期<12个月,20分; 1个月≤交易周期<6个月,10分。 | |||
财务状况 (140分) | 盈利能力 (60分) | 营业收入毛利率 | (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 30 | 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良好值,30分; 行业一般值≤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良好值,15分; 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初末平均所有者权益合计×100% | 30 | 净资产收益率≥行业良好值,30分; 行业一般值≤净资产收益率<行业良好值,15分; 净资产收益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偿债能力 (80分) | 资产负债率 |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 30 | 资产负债率≤行业良好值,30分; 行业良好值≥资产负债率>行业一般值,15分; 资产负债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 | 30 | 速动比率≥行业良好值,30分; 行业一般值≤速动比率<行业良好值,15分; 速动比率<行业一般值,8分。 |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合计×100% | 20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行业良好值,15分;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信用记录 (250分) | 优良记录 (100分) | 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等奖项。 | 100 | 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集团评选的各类荣誉,国家级,每项计10分;省部级奖项,每项计8分;地市级以下奖项,每项计5分。以上各项分值累加得分,最高100分。 | ||
不良记录 (150分) | 企业受到能源、环保、司法、工商、质检、安监、金融、海关、税务、法院等部门处罚的不良行为。 | 150 | 未发生过不良记录,150分; 每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50分,扣分不设底限。包括受到政府监管通报、行政处罚的,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情况。 市场主体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交易规则和破产倒闭退出市场的,列入黑名单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