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公布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0.48亿元,同比增长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3亿元,同比增长1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7亿元,同比增长20.65%;基本每股收益0.99元。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4.79元人民币(含税)。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0.48亿元,较上期增长3.43%;利润总额14.77亿元,较上期增长11.82%;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83亿元,较上期增长12.59%;基本每股收益0.99元/股;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29.06亿元,同比增长9.21%;净资产为89.65亿元,同比增长10.18%。
2023年,公司自来水售水量39,570万立方米,较上期增长0.37%,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污水处理量116,123 万立方米,较上期增长0.91%;天然气售气量52,462万立方米,较上期增长2.30%;垃圾焚烧量94.83万吨,较上期下降1.31%;垃圾焚烧发电量43,914.91万千瓦时,较上期下降 6.30%;热电联产发电量10,537.10万千瓦时,较上期增长7.54%;供热量105.67万吨,较上期增长32.29%;餐厨垃圾处理量8.24万吨,较上期增长39.42%;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量41.59万吨,较上期增长22.25%。
从主要收入构成情况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96,582.65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2.00%;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239,781.76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9.79%;实现燃气销售收入200,325.74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4.89%;实现给排水工程收入66,138.47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8.22%;实现污水环境工程收入74,355.26 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24%;实现燃气工程安装收入33,209.07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13%;实现固废处理收入76,716.30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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