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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批复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4-09-13 14:39:32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由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7630.39万元,项目建设1×3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和1×6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公示如下:

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使昆明市生活垃圾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减少垃圾填埋用地,合理利用垃圾有效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403-530128-04-01-331310)。

项目建设单位为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禄劝县崇德街道禄劝产业园区东。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建设1×3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和1×6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烟气处理、灰渣处理、污水处理等生活垃圾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

四、项目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27630.39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21223.38万元(其中厂内19745.03万元,厂外1478.3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83.87万元,预备费1231.0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92.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 万元。资金来源源为20%企业自筹,80%银行贷款。

项目由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持股比例为100%。

五、项目焚烧废水、废气、废渣、飞灰、噪声等处理系统要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项目施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按《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 年)》《关于调整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涉及昆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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