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境发布公告,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南昌首创”)已取得南昌市发改委关于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南昌泉岭项目”)扩建预留工程项目的批复。
南昌泉岭项目为公司的现存项目。2011年3月,南昌首创与南昌市市容环境管理局(现更名为南昌市城市管理局)签署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一期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由南昌首创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一期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5.6亿元,设计处理规模为每日1,200吨,特许经营期27年,其中建设期2年,自2016年10月正式转入商业运行。2020年4月,南昌首创与南昌市城市管理局就扩建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南昌泉岭项目扩建项目(“二期项目”)设计远期规模为每日1,800吨,实施规模每日1,200吨,扩建预留工程规模每日600吨。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2年),二期项目已于2022年6月进入试运营。
本项目为二期项目的预留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每日600吨,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46,954万元,特许经营期27年,其中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范围为南昌市域,本项目占地约44.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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