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京山市观音岩林场三里冲白云岩矿区以西,京宋公路以东,京山市静脉产业园内。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活垃圾350吨,配置1×3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烟囱和上料坡道、地磅房、冷却塔、综合水泵房、工业水池、油库油泵房、飞灰固化间和渗滤液处理站、综合楼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京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汪新宏
邮 箱:1357350327@qq.com
通信地址:京山市新市街道人民大道69号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北明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邮 箱:494880155@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2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tr4GXeLVaCzRFTERuqY7g
提取码:wd9z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提交意见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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