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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印发 十四五期间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达30000吨每日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1-08-28 09:49:34  作者:北极星固废网

近日发布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披露,未来五年广州将完善“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填埋兜底”的垃圾处理格局,不断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规划期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集中处理能力达到36405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30000吨/日,厨余垃圾生化处理能力4800吨/日,粪便处理能力1500吨/日,死禽畜处理能力105吨/日,能够满足广州市按照目前城市发展速率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置需求。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穗府办〔202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2日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巩固提升城市发展位势的关键阶段。广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为战略引领,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幸福广州、美丽广州。

城市管理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城市管理领域的细化。《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广州城市管理领域的发展成效、主要问题,分析了面临的发展新形势,提出“十四五”时期广州城市管理的发展思路、目标及重点任务;《规划》牢牢树立法治思维、系统观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以城市运行问题为导向,狠抓短板和弱项,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城市管理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盯住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一批长期困扰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得到破解。

1.垃圾围城之困得到有效破解。

(1)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速。

在建项目圆满收官。科学规划和建设终端处理设施,解决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循环经济产业模式,按期建成5座资源热力电厂和3座厨余垃圾处理厂,新增焚烧设计处理能力1.1万吨/日,新增生化集中设计处理能力3440吨/日,新增填埋库容约3200万立方米。全市生活垃圾终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和环保达标排放,形成了“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填埋兜底”的垃圾处理新格局。2018年起广州城镇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花都、南沙、从化、增城四区率先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垃圾围城困境得到破解。

全面启动新一轮设施建设。5个资源热力电厂二期、4个厨余垃圾处理厂、1个填埋场和1个污水处理厂共11个市重点项目已全部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共计16座,总处理能力超过2.6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达1.4万吨/日,生化集中处理能力达3640吨/日。“十三五”期间总发电量超过70亿度,基本建成与前端分类需求相匹配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2)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日益完善。

建筑废弃物基础处置设施及资源化处置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建成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77个,总容量超过2000万立方米;循环利用项目38个,年均处理能力超过3000万吨。建筑废弃物得到消纳和有效循环利用,实现拆除类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率85%以上。

2.垃圾分类之困得到有效破解。

(1)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向全社会参与转变。

将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城市文明提升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区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利用终端分类处理能力基本与前端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利条件,推动形成垃圾分类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的新格局。构建“1+2+3+N”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成运行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考核体系。深入推进教育、医疗、酒店、快递、物业等行业12项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全民行动日”、垃圾分类“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宣传活动,加强垃圾分类基础教育和普及教育,将垃圾分类纳入高校选修课程。垃圾分类已由全社会共识向全社会行动转变。

(2)分类收运管理得到全链条提升。

全市居住小区完成楼道撤桶,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优化提升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1.8万个,创建首批500个星级投放点,配置356座垃圾转运站、3501辆分类收运专用车、1487条分类运输线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38%,创建600个精准分类示范小区(社区)、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以及20个示范农贸市场。

3.违法建设之困得到有效破解。

(1)违法建设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啃硬骨头的精神,不断创新手段,遏制新增、消化存量。结合城市更新、“还绿于民”工程和河涌、铁路、高快速路沿线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了“制度治违、科技查违、专项拆违、全面控违”的违法建设治理体系,拆除违法建设1.5亿平方米,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利用无人机对全市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控,对监测到的违法建设冒头即查,有力遏制新增;通过卫星影像图处理制作现状图,借助APP(应用程序)进行技术摸查,登记违法建设基础信息;对已拆除违建信息标定上图,以定位展现拆除违建工作推进成果。

4.市容环卫品质不断提升。

(1)容貌示范社区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创建成效显著。

深化容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打造“地面干净、立面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市民满意”的社区容貌“样板”,“十三五”期间共创建150个市级容貌示范社区。不少原本基础相对薄弱的社区,通过创建工作,解决长期扰民的卫生死角、水浸黑点、出行不便、公共设施破损等历史遗留问题和城市管理难点问题。

大力推动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共创建示范街(镇)55条,带动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面稳步落实,逐步从源头和根本上消除垃圾扫地出门、占道经营和乱张贴、乱涂写等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惠及市民群众超过400万人。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调查显示,96%以上市民认为广州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2)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逐步规范。

坚持“新增违规广告零增长、存量违规广告逐年减少”的原则,统筹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提升工作。一是开展“一轴、两岸、琶洲片区”为重点范围的整治工作,清拆整治楼顶及残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和不规范设置户外招牌;二是组织开展在建工地楼体外墙、广深高速沿线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整治拆除户外广告和招牌逾24万平方米;三是推进招牌示范路创建工作,建成东风路、小北路、惠福路等一批具有岭南特色、文化底蕴、亮点突出、设置规范、品质高档、管理有序的门店招牌示范路;四是坚持安全第一,多措并举排查户外广告招牌风险隐患,完成《广州市城市建设防灾减灾规划(2019—2025年)》明确的第一批1892个“红”“橙”风险等级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为市民群众出行做好安全保障。

(3)城市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的要求,积极推动城市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从“治理模式”向“服务模式”转变,从“治脏、治乱、治差”向“做细、做优、做靓”转型升级,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100%,实现市政道路保洁全覆盖。

5.民生服务管理不断优化。

(1)获得用气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实施天然气利用四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新建燃气管道1754公里,极大拓展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全市管道燃气覆盖用户数增加到约390万户,报装点火用户数增加到约270万户。优化获得用气营商环境,精简用气报装流程,燃气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时间由原127个工作日压减到5个工作日,用气评价指标2019年全省排名第一。

(2)市民如厕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广州市“厕所革命”三年计划两年完成,建成4133座公厕(新建1160座,升级改造2973座),全市各类公厕数量达11277座,对外开放厕所2411座。其中包括采取新技术建设的277座装配式公厕、520座乡村公厕和71座“公厕+”,建成117座示范性景观公厕和46座示范性生态公厕。建成广州公厕云平台,为市民群众提供查询公厕分布、问题投诉等精细化服务,实现一键找公厕、用公厕、评公厕,解决广大市民群众“如厕难、难如厕”的问题。

(3)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精简审批材料,压缩承诺办结时限,现有11个许可事项的审批申请材料总数由原来的121项精简至43项,办理时限压缩率由原来的35%提高到81.8%,极大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实行“容缺受理”制度,探索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加快电子证照应用,极大地方便民众办理业务。

6.城管执法改革和依法行政得到落实。

(1)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的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工作;市、区两级机构改革顺利完成,重新梳理与划定城管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市属283个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分配到区,207名执法力量转隶下沉,属地执法职能进一步强化,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2)依法行政机制不断完善。

城市管理规划体系、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研究联盟建设成效初显。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规划体系,编制15部城市管理专项规划;修订完善5部城市管理法规文件,清理6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32部规范性文件,对322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修改和调整,城市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更加文明规范。

7.城市管理数字化水平有新进步。

强化基础支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城市管理新技术不断得到应用和创新。初步建成城市管理数据中心,整合各业务系统数据,接入共享行业管理部门数据,构建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数据整合共享应用效应日益显现;推进视频资源并网,汇接超19万路视频资源,基本覆盖城市管理各领域监管应用;打造数字党建、燃气、余泥、公厕、执法、监管等一批数字化业务管理系统,有效推动城市管理更聪明更智慧。

8.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同步推进。

制定疫情防控11个工作指引,采取6项超常措施、5项特殊要求、5类重点消毒等具体措施,做细做实疫情防控,及时发放防疫物资,加强防疫检查督导,全市环卫、燃气、执法等一线从业人员“零感染”。加大对监管行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研究支持商家经济复苏相关措施,允许部分区域商家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临时借道经营,全市建成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和临时摆卖点超过60个,设置摊位8400多个,惠及1.2万余人。

(二)对标美丽宜居花城,城市管理任重道远。

“十三五”时期,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取得出色的成绩,但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有差距;创新力、保障力、执法力、服务力及共治力等方面不适应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冲击导致城市治理承压凸显,引导社会公众深度共同参与城市治理势在必行。

1.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科学化、智能化、智慧化程度有待提高,与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十四五”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超大城市治理模式的新变化带来新挑战,城市管理工作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保障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城市管理法制体系尚不健全,一些法规制度不适应新阶段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新要求;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不同执法部门之间协同还不够有力;部分内街巷、城中村、河涌等环卫保障经费还需加大投入;环卫、燃气、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邻避问题”仍较突出。新冠肺炎疫情、地震等突发事件对城市的有序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应对突发事件给城市治理带来的冲击对韧性城市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城市管理保障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3.执法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执法人员编制与承担任务需求不匹配,协管人员占比偏高,城管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队员年龄专业与岗位需求不匹配,“老龄化”凸显,专业化不足;执法装备保障标准不统一,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

4.服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燃气行业存在小、散、多状况,重建设轻服务,管道燃气发展存在瓶颈,管网覆盖入户难,餐饮行业瓶改管推进难;瓶装气小、散、乱的情况制约了行业的规范升级,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城乡治理水平不平衡、城市区域发展不平衡、在垃圾分类精细化、内街巷与河涌保洁等方面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城市治理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带来新的挑战,对城市管理服务力进一步提升提出了新要求。

5.共治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政府职能部门间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系统治理城市管理难题方面尚未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在调动行业协会、社会企业、广大市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及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等方面尚显不足。

(三)“十四五”城市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深度联动,构成“十四五”时期广东、广州发展环境主基调,总体上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党中央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牢牢把握国家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省委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广州改革发展,广州构建全球领先的智能化“创新型智慧城市”的新机遇;牢牢把握广州以“四个出新出彩”引领带动全市各项工作全面出新出彩,在全省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中勇当排头兵的新定位,用全面辩证长远眼光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1.把握新发展阶段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十三五”期间广州市城市管理事业迈出坚实步伐,为“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四五”时期广州将做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双引擎”,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城市管理工作要抓住广州市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契机,建设智慧城管,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抓住城市更新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提供的平台,持续治理违法建设,适度超前规划环卫、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际大都市贡献城管力量。

2.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城市管理发展提供方向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2020年10月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提出“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广州城市管理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广大市民平等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切实解决好市容、环卫、燃气、公厕等民生问题。强调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燃气设施、广告招牌、井盖等设施的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强调绿色发展,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强调创新驱动,推进现代城市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促进城市管理现代化。

3.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带来重大契机。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形成,“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不断走深走实,为广州市城市管理环卫、燃气等技术“走出去”“引进来”开展合作释放红利。粤港澳大湾区、“一核一带一区”、广州都市圈等发展新格局,以及系统观念的进一步深化为城市管理合作协同提供了坚实基础,为广州市城市管理发展拓展了空间。城市治理领域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实施“六稳”“六保”和扩大内需战略,将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为垃圾处理、环卫、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赋予了新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广州市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中当好排头兵,以“四个出新出彩”引领全市各项工作全面出新出彩的战略定位,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牢牢树立法治思维、系统观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以城市运行问题为导向,狠抓短板和弱项,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以更大魄力更实作风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国际大都市,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党建引领。坚持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建强城管系统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组织领导力、凝聚力、执行力、落实力,建立完善党建和城管业务深度融合体制机制,为实现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优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广州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落实惠民便民服务措施,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系统治理、全局谋划。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一盘棋,更好发挥政府和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监管,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

——坚持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坚持属地管理,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明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边界,合理划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事权,明确市、区、街(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主体责任,实现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坚持协调创新、精细智慧。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为契机,加强规划保障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与数据共享,加快构建与广州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大脑。

(三)发展目标。

展望2035年,城市管理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广大市民平等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城乡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幸福广州品质更高,法治广州基本建成,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全面实现。

到2025年,广州城市环境品质大幅提升,积极打造垃圾分类样板城市,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乡环境,城市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更加顺畅。市、区、街(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权责更加明晰,市城市管理部门履行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能更加规范,区、街(镇)城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更加到位,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更加高效。

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法规制度更加健全,行业管理标准规范更加精细,操作性更强,更符合现代城市治理要求。

城市管理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放管服改革更加到位,公厕管理、燃气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更加便民利民,政务服务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市民满意度明显提高。

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治理更加有效。环卫保洁实现全覆盖,机械化作业能力大幅提升,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显著提高,城市环卫盲点黑点基本消除,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物治理能力继续加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和资源化利用;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治理,存量大幅度减少,新增“零容忍”;城市容貌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实现“地面干净、立面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市民满意”。

城市管理和执法智能化程度大幅提升。运用科技手段推动城市管理转型升级,智慧城管系统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发挥重要作用,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实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的目标要求。

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设置14项核心指标,其中4项约束性指标,10项预期性指标。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

指标表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市容品质和环卫水平,建设美丽宜居花城。

树立全周期意识,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户外广告招牌、建筑立面、城市家具等市容景观元素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创新驱动,推进环卫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环卫作业方式、作业模式现代化转型升级,推动“地面干净、立面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市民满意”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上新台阶。

1.打造市容景观亮点。

(1)开展社区容貌品质提升行动。

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绿色社区行动安排和居民实际需求,创新组织开展社区容貌品质提升行动,每年培育不少于30个容貌改观明显、市民满意度高的容貌品质社区,推动社区环境面貌有效改善和提升。落实摘牌工作机制,巩固培育成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

(2)推进新“门前三包”全民行动。

开展新“门前三包”全民行动,每年打造不少于11条(个)责任区告知书签订率和责任区制度知晓率高、责任人履行责任义务自觉、日常监管到位、执法检查严格的“门前三包”样本街(镇),逐步覆盖全市所有街(镇)。健全复查复检机制,巩固提升成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责任区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3)加强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

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建(构)筑物常态化清洗保洁机制,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以城乡“牛皮癣”治理为重点,整合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形成高压监管态势,长效保持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外立面整洁、美观、完好。

(4)提升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水平。

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秩序。高质量编制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实施方案,报刊亭等公共设施和公共汽车、电车等交通工具外表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区域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实现全市户外广告可设区域规划全覆盖。深入开展违法广告和招牌治理,标本兼治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全面推行招牌备案管理制度,对新增招牌实施备案管理。

提升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品质。按照重点区域建筑物外立面、立柱、广告招牌的色彩、风格、材质等一体化设计,同频同步整治提升,一般区域规范设置的原则,重点推进市管八条重要道路及周边区域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提升工作,达到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质的良好效果;以北京路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提升为契机,全面提升商圈品质,带动城市景观品质全面提升。组织开展户外广告招牌规范系统设计研究,编制户外广告招牌系统规范设计指引,提高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设计质量和水平。

提高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安全水平。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平安”的目标,压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一线三排”机制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完善安全监管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力量提高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持续开展隐患整治,出台《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及评估标准》,完成《广州市城市建设防灾减灾规划(2019—2025年)》明确的第二批1071个“黄”“蓝”风险等级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健全户外广告和招牌应急保障机制,完善户外广告和招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提升环境卫生品质。

(1)完善环卫保洁标准化管理。

健全市、区、街(镇)三级环卫管理体制机制,理顺环卫管理权责。完善以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管理为基础的环卫监督检查体系,按照标准化、精细化和品质化要求修订环卫精细化作业规范、评价标准、考评办法、经费核算办法。建立健全环卫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环卫基础数据库,修订年度环卫预算指标,探索市(区)政府补助、村自筹、街(镇)兜底相结合的环卫经费投入模式。建立健全全域保洁与重点区域保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主次干道、商业街以及党政机关、会议中心、会展中心、火车站周边道路等重点区域作为环卫精细化保洁区域,严格按照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进行精细化保洁作业。建立健全常态保洁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文明城市,重点加强城中村等薄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

(2)促进环卫现代化发展。

创新保洁理念,推广“公共区域物业式保洁”和“道路管家”作业模式。提升道路清扫、河涌保洁、垃圾收集的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保洁效率和质量,加强政策保障和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环卫车辆的推广使用。创新环卫监管方式,建立智能化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广州环卫管理现代化发展。

(3)规范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

编制《广州市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及主城区环卫停车场布局规划(2020—2035)》《广州市环卫公厕专项规划(2021—2025)》及城中村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指导环卫设施科学建设,有效破解环卫设施尤其城中村环卫设施数量少、规模小、处理能力不足的困局。

大力推进环卫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编制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房)、环卫工具房、环卫驿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指引,贯彻外形美观、独具特色、经济实用、使用方便的原则,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在环卫行业的推广应用,提高环卫设施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行“小设施,大师做”,进行高品质规划设计,彰显岭南风格、广州特色。探索建设集“收集房、分类点、环卫驿站、工具房”等多功能合一的综合环卫设施。出台公建配套环卫设施建设办法,全面开展公建配套环卫设施建设情况摸查,大力推进公建配套环卫设施规范建设。大力推进城中村和桥下空间环卫设施品质化提升工作。

强化环卫设施和车辆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环卫设施和车辆维护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实行定时清洁、冲洗和消毒,确保环卫设施和车辆干净整洁,无臭气污水扰民;督促落实环卫设施和车辆进行专业检修维护。

(4)继续推进“厕所革命”。

提高公厕建设水平。遵循人性化、生态化、智能化、多功能化的原则加强公厕建设。推进公厕查漏补缺建设工程,持续推进临街商铺、宾馆、酒楼等内设厕所对外开放,推进公交站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公厕建设,加大密度,均衡布局,满足市民如厕需求;推进城中村公厕建设工程,结合旧村改造同步配套建设公厕。推进公厕品质提升改造工程,推进“公厕+垃圾投放+环卫工具房+废品回收点+环卫驿站”项目建设和公厕管理智能化建设,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大方便。

提高公厕管养水平。建立公厕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公厕管养质量评价机制,通过城市环境检查系统、网格化管理系统和公厕APP评价系统进行多方位检查评价,督促公厕管养工作落实。推进文明如厕宣传教育工作,让爱护公厕设施、保护如厕环境、抵制如厕陋习的良好风尚逐步成为全民共同践行的文明公约。开展“以厕养厕”试点工作,为公厕管养拓宽经费来源。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打造样板城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城市,构建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完善全流程垃圾分类体系,至“十四五”期末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2.8%。

1.深化源头减量和分类。

持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垃圾分类习惯,营造全社会参与良好氛围。巩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定时定点值守保洁服务常态化制度,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持续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位,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体系,开展区、街(镇)、社区、责任单位四级考核。持续深化源头减量及资源回收,推进“两网融合”,落实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

2.优化分类收运体系。

(1)完善分类收运系统。

建立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收运路线,完善与源头分类投放和终端分类处理无缝衔接的城乡一体化的分类收运系统。优化垃圾收集点及转运站布局和功能配置,优化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满足分类收运和“两网融合”需求。优化垃圾收运车辆配置,按照“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专运、车桶同色”要求,配备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专用车辆。构建完善粪便、死禽畜收运系统。

(2)加强分类收运监管。

完善垃圾分类收运监管机制,形成以市、区两级监督为主的检查、指导、督办机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责任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厨余垃圾和粪便收运监管。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结合“四标四实”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纳入网格管理员日常监督内容。

(3)构建以大中型转运站为核心的现代化收运体系。

建设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十四五”期间原则上每区至少完成1座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建设。以建设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为抓手,推进现状小型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促进垃圾转运系统现代化、规范化、规模化建设。同时,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各类公房、现有环卫设施等资源进行改造,利用公园绿地、桥下空间进行装配式建设等方式,建设一批“两网融合”点,进一步完善广州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4)推进收运处置一体化改革。

以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和黄埔区为试点,推进老六区环卫车队“事改企”改革,完成人员、资产、业务移交,健全精细化作业规范标准,出台经费核算办法,完善监督考评机制,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高效、作业精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运行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收运秩序得到全面规范,垃圾转运设施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垃圾收运车辆车容车貌得到明显改善。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推动花都、番禺、南沙、增城和从化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全市环卫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更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乡环境。

(三)狠抓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提高分类处理水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水平。至“十四五”期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助力发展循环经济,助力创建“无废城市”。

1.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编制《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适当超前谋划设施建设,从容应对垃圾量增长的需求。完成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福山电厂二期)、第四、第五、第六、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等5座资源热力电厂建设,新增焚烧处理能力1.6万吨/日,启动新的资源热力电厂规划研究工作。完成福山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花都、南沙、从化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等4座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900吨/日,完成兴丰应急填埋场第三填埋区建设,推进增城棠厦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建设,规划填埋库容约280万立方米,保障原生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处置或二次残渣资源化利用的应急处置需求。推进黄埔福山、南沙大岗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建设2座飞灰资源化处置厂,总规模达800吨/日。探索老旧填埋场治理新路子,利用资源热力电厂富余焚烧能力逐步消化陈腐垃圾;探索通过设施产能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协同处置等多元化途径,进一步提升现有福山、大田山等生物质终处理设施产能。规划期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集中处理能力达到36405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30000吨/日,厨余垃圾生化处理能力4800吨/日,粪便处理能力1500吨/日,死禽畜处理能力105吨/日;新增填埋库容约500万立方米。推动垃圾终端处理园区化、智能化、生态化,完善白云李坑、白云兴丰、黄埔福山、南沙大岗、增城碧潭、从化潭口、花都等7个循环经济产业园智能化建设。

2.规范建筑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

建筑废弃物按“源头减量、工程调配、综合利用、末端应急”的思路进行处置。优先利用源头减量减轻终端处置压力,通过工程调配充分实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划建设适量消纳场作为应急终端处置设施。“十四五”期间实现新增消纳容量1000万立方米,新增资源化利用厂处理能力900万立方米/年。

3.打造高效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体系。

加强市、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市、区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鼓励引入第三方监管,进一步提高设施运营监管水平。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推进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标准规范、工作指引,修订《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推广清单式运营监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探索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理念先进、权责明晰、沟通顺畅原则完善园区管理机制,推动园区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完善新一轮设施建成后垃圾供应调度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终端处理设施间“互联共治”渠道和机制,探索智慧化垃圾调度,最大限度实现垃圾供应与处置相匹配。进一步优化合同采购方式,分步骤推进服务单价统一工作,逐步合并相同处置方式设施政府采购服务。

(四)加强燃气管理服务,优化用气营商环境。

实施燃气高质量发展工程,围绕实现安全用气、稳定用气、经济用气目标,提升燃气发展品质化、标准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构建供应更稳定、服务更优质、运营更规范、安全更可靠、体制更完善的良好格局。进一步优化用气获得营商环境,新增管道燃气覆盖用户80万户,管道燃气覆盖率达80%;新增管道燃气点火用户75万户;新增燃气管道覆盖120条城中村;燃气服务质量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居于全国前列;无重大安全事故。

1.提高燃气供应能力。

(1)推进管道燃气建设。

建成广州LNG(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气源站及配套工程,启动永和、炭步、赤坭、大岗、南村等LNG气化站建设。继续推进天然气利用四期工程建设,建设珊瑚门站,启动大岗和小楼门站建设,新建高压管道80公里、中压管道700公里,推进老旧管道、场站等设施更新改造。推动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实现燃气干管“一张网”和区域管网互联互通。

(2)优化瓶装液化气设施布局。

按照“以管定瓶、管进瓶退、淘汰落后、提质增效”的原则,优化瓶装液化气供应设施布局。通过现有瓶装液化气储灌站、供应站的转、并、改、扩或新建等方式淘汰落后站点设施,提高单站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拓宽服务半径。

(3)加强燃气抢险设施建设。

完善现代化燃气抢险系统,优化抢险站点布局,重点建设或完善增城、南沙、花都、从化等5支抢险队。加强政府在应急抢险方面的投入,逐步实现“政府投入、企业运营、平战结合”的燃气抢险体系。

(4)加快燃气用户发展。

强化引导,大力推动管道燃气覆盖区域用户报装使用;加快推进公福机构、商业用户等餐饮场所使用管道燃气,力争完成餐饮场所“瓶改管”1万户。结合城市更新计划,同步推进城中村、旧街区、老旧小区等管道燃气覆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管道燃气“送气下乡”试点工作。

2.规范燃气经营秩序。

(1)推动燃气规模化经营。

推动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采取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培育具有相当规模的各类大型燃气企业,鼓励培育集管道燃气、瓶装燃气、车用燃气经营为一体的龙头企业。推动完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改革并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制度,建立健全燃气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强化燃气企业准入退出管理。

(2)推动燃气规范化经营。

坚持市场化导向,推进天然气供气模式改革,鼓励管道燃气企业获得多气源供应。建立健全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机制,制定配送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推广瓶装液化气末端配送采用电动三轮车,促进末端配送安全、平稳、有序。

3.提升燃气服务水平。

(1)提高燃气服务质量。

健全对燃气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要;依托企业网站、微客服、小程序等信息媒介,公开燃气接入环节信息、时间周期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用户知情权;全面开展提供代建管理、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器具服务和燃气金融配套等延伸服务,进一步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2)加强燃气质量监管。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燃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加大燃气加臭和检测装置配置力度;加强市场监管、燃气管理等部门联动,强化燃气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质量及检测制度的监督检查,引导、督促燃气经营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4.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1)推进燃气安全分级管控。

落实《广州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的辨识、分析、评价与控制工作,加强风险管控的监督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及时消除、降低和控制燃气经营风险。

(2)加大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力度。

划定燃气主干管网保护范围,设立统一的安全保护范围标识,规范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活动;制定燃气管道改动迁移程序规定,规范市政燃气管道设施改动方案审批,保障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加大对涉及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的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

(3)提升瓶装液化气用户本质安全。

普及使用自闭角阀、带切断功能减压阀、防鼠咬连接软管、合格燃气器具等,提升用户设施本质化安全;强化实名制购气和交气,落实餐饮单位用气安全主体责任。推广餐饮燃气用户智能化报警切断终端,鼓励餐饮单位委托专业单位负责用户设施巡查和维护,提高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水平。

(4)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全面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定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鼓励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推进燃气用户端电子化安检,提升用户端隐患“排查、排序、排除”工作的有效性。

(五)协同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高效建设法治政府。

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高水平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1.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

(1)协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改革。

贯彻落实机构改革精神,推动执法力量下移,推进部分城管综合执法权下放到街(镇)。厘清市、区、街(镇)职责,建立健全机构,理顺市、区、街(镇)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对基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重点加强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动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推广“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等基层管理体制经验,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条块联动的基层治理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和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

(2)优化执法体制机制。

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城市管理与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民政及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联动,广泛开展与佛山等相邻城市的交流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与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的协调沟通,优化管理、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与检察、审判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行刑衔接。

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智能化水平,完善市容景观、燃气、建筑废弃物、违建查控等监管平台系统,推进智能视频巡查系统应用,推进非接触式执法模式。健全完善市容环境秩序常态管控、建筑工地及建筑废弃物长效联动管控等机制,有效提升城管执法效能。

(3)健全执法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等办案流程、网上办案全流程监督机制、执法约谈机制以及新闻媒体、市民投诉、信访办理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4)创新执法队伍建设管理。

开创“城管执法讲师”培训模式,建设执法讲师人才库,优化讲师课程,推进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培训课程录播等,丰富培训方式。完善一线执法队员的执法防护机制,确保队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完善执法人员使用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管理。强化城管系统协管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协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协管人员规范辅助执法能力。

2.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1)加强市容秩序综合治理。

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管控,建立“六乱”重点区域动态管控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综合施策治理城市“六乱”,加快构建发现及时、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巡查处置体系,推动市容环境秩序整体提升。坚持常态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聚焦地铁出入口、校园周边、市场周边、公园周边、医院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要求,持续推动露天焚烧、占道烧烤执法。依职责抓好疫情防控、养犬管理、校园周边整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民族宗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扫黄打非等专项执法工作,保持市容环境时时干净、处处整洁。规范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2)规范工地管理和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秩序。

加强工地文明施工执法,依法依职责查处无证施工、违规使用袋装水泥等行为,提高在建工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水平。重点开展夜间无证超时施工专项整治,建立夜间超时施工重点管控清单,健全执法与管理联动机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诚信记录、停工整顿等措施实行联合惩戒,夜间超时施工扰民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强化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推动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要求,努力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开展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专项整治,建立出泥工地、运输企业、重点路段三张管控清单制度,推动“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落实,从严打击建筑工地无证排放、雇请“无证车辆”运输和建筑废弃物偷排乱倒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维护良好市容环境。

(3)抓好燃气管理执法。

加强与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企业的配合,及时掌握燃气违法线索,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燃气黑点、“以车代库”流动销售燃气、非合规车辆配送燃气等违法行为。抓好燃气便民服务部、餐饮场所、城中村瓶装液化气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违规施工行为。

(4)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机制,在教育劝导、责令限改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升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和行动自觉性。打击违法转移倾倒行为,结合市民投诉、视频监控、日常巡检等线索,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定期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行动,从严打击从严查处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和就地焚烧等行为,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5)加强违法户外广告治理。

严格遵循“新增违规广告零增长,存量违规广告逐年减少”的原则,对违规户外广告进行登记造册、定性归类、分步处置,实现有效减量。加强主要道路、内环路、人行天桥及过街隧道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坚决拆除新增违规户外广告。

3.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

(1)治理存量违法建设。

落实“以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宜居安居功能”“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全面释放高质量发展空间”的部署要求,坚持分类治理、拆治结合原则,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制度治违、科技查违、专项拆违、全民控违”的治理体系。在未来五年计划治理存量违法建设1.64亿平方米,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基本处理完毕。

(2)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利用“低空无人机遥感动态监测”等手段对违法建设进行常态化核查和动态监控;压实基层控违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评和责任追究;坚持违建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村社党组织作用,依靠群众力量共同监管。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坚决依照《广州市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工作指引》予以拆除。

(六)科技驱动数字赋能,城市管理更加智慧聪明。

顺应新一轮科技产业变革和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抢抓城市管理新基建发展机遇,围绕城市管理服务打造一批城市管理科技示范应用项目,完善生活垃圾循环经济产业园功能,建设城市管理科技示范、科技孵化、科技应用基地;大力实施“智慧城管+”战略,探索完善“1+11+N”市区街三级联动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调度指挥中心,打造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扩大“一码扫城”、视频智能分析、智慧环卫、智慧燃气等一批场景应用,实现城市管理智能平台扁平化应用,在纵向、横向和行业三个维度上互联互通,实现城市管理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1.强化城市管理科技创新。

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强化政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支持“一中心、一基地、两集团”(城管技术研究中心、萝岗福山基地、广州环投及广燃集团)积极申报科研基地、科普基地,开展重要技术项目实验。发挥城市管理联盟的作用,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合作进行技术攻关。充分利用地区优势,加大与港澳台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力度,构建粤港澳台更紧密的城市管理科技合作关系。

引进一批先进技术与实用产品,强化新技术、新产品在城管行业的推广应用,实现城市管理技术升级换代,在全国形成科技引领之势。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广州环投开展资源热力电厂协同处置厨余垃圾、陈腐垃圾、污泥的课题研究,为各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2.加快智慧城管建设。

落实数字广东、数字广州的工作部署要求,在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建设目标的基础上,搭建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管理相匹配的智慧城管信息化总体架构,搭建“智慧、综合、安全、便捷”应用架构;持续推动信息化系统建设,积极促进信息技术应用与城市管理场景深度融合;加强城市管理数据应用,发掘数据驱动管理的潜在价值,持续改善业务环与信息环匹配程度;加大科技创新应用,推动新型硬件设备落地使用,实现系统综合分析和决策指挥能力不断提升;拓展市民表达意见渠道,汇聚形成城市管理多元参与的良好格局,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品质化”的治理效能。

(1)完善城市运行监管体系。

积极利用物联网、北斗定位、视频监控、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等信息化技术,探索城市街面秩序、环境卫生、建筑废弃物、户外广告招牌、燃气管道、井盖等智能终端布放;推动物联感知网、视频监控网建设,全面提升城管街面秩序监控与“城市家具”容貌监管水平;运用物联网传感器、视频监管、智能监测等智能感知手段,不断提升巡查与执法的勤务管理水平,实现动态可视化勤务调度管理,全面建立智能城市运行管理模式;持续加强执法一线人员单兵装备便利化建设,提高城管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2)持续加强城市管理数据建设。

加快城管数据上网入库,建设集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城市管理业务信息、城市管理相关信息为一体的城市管理综合数据库;加快城市管理数据标准化建设,坚持智能采集、专业采集、部门自查和部门共享“四结合”,形成一套数据采集标准化运行管理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城市数据更新能力;积极响应城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改革,充分利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城市管理相关的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业务数据互通共享。

(3)搭建城市管理科技产学研融合平台。

构建涵盖项目申报、登记、推广应用的科技创新项目库管理系统,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参与城市管理科技建设;加强科技成果宣讲与展示,运用“零距离”的城管科技体验,为市民了解城管、支持城管提供便捷通道。

(4)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着力推进环卫、燃气、建筑废弃物、违建、户外广告招牌等领域的智慧化应用建设和改造升级,不断评估已建系统与业务实际之间的差距,不断补足系统功能和设置上的短板,促进城市管理各个环节闭环衔接,实现对城市管理各个业务的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大力推动“数字政府”改革,积极应用数据决策、分析技术服务于人民生活和城市发展,推出一批符合广州城市发展的城市管理信息化特色应用。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平台化和云化,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建立满足超大城市综合治理,面向多元城市管理服务,“纵向覆盖市、区、街,横向联通部门”的智慧城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汇聚各类数据资源,加大业务数据挖掘和利用,着力打造智慧、可视、立体、综合型的“城管大脑”,推动指挥调度与执法服务上下联动建设,增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服务城市治理的整体效益。

(5)提升信息安全运维规范。

贯彻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关注城管数据敏感性及日益严峻的信息安全形势,保障智慧城管安全稳定运行;持续解决运维服务量大、运维组织散、服务体系不统一等问题,建立兼收并蓄、开放包容、融合创新、集约高效的一体化运维体系;推动标准化建设,发布一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推广新技术建设试点标准,为全国智慧城管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城市管理更加便民利民。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深度融合。

1.优化营商环境。

(1)创新优化审批管理。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配合深化“一件事”主题套餐、“一门式”政策兑现、“一站式”公共服务等改革,擦亮“穗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便民便企功能,用信息手段支撑“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模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大力提升广州市获得用气营商环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获得用气指标;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改革,规范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广州创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2)优化行政监管机制。

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信息公开。加快城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跨部门信息交换、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

(3)加快城市管理领域市场化改革。

研究制订城市管理领域市场化改革方案,在环境卫生、市容景观、垃圾处理、燃气发展等领域精准施策,加快市场化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城市治理,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运作、专业服务”的城市管理服务供应体系。

2.构建和谐公共关系。

(1)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做好人民群众接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畅通信访渠道,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解决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急事急办、简事快办、繁事精办、难事认真办”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2)积极主动应对舆情。

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处理机制,探索“及时发现、多方联动、快速处置”的舆情预警、舆情应对机制。全面掌握城市管理舆情,及时引导应对舆情,排查各类隐患苗头,做好防范化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城管工作平稳有序。

(3)强化建议提案办理。

进一步规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程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统筹组织座谈、调研、走访等活动,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促,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优先推动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燃气管理等涉及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公开发布,增进社会共识,扩大社会知晓度。

3.优化城市管理质量体系。

配合开展“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城管系统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完善城市环境检查评价考核机制,发挥评价工作的激励效应。完善城管网格化管理系统,积极报送城市管理网格事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各领域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

4.优化城市安全管理机制。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环卫和燃气等设施全周期安全管理。实施《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规范井盖设施安全管理。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反恐体系建设,完善反恐预案,为重要设施配备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并加强监控。进一步健全三防、消防和应急工作机制,稳步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全市规划统筹,落实城市管理任务和责任清单,保障规划高效实施,推动广州市城市管理事业顺利发展。

发挥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宏观谋划、高位统筹、综合协调、督查落实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等城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的作用,高效推动城市管理规划实施。

(二)加强经费投入。

优化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计划资金管理,提高政府投资保障。科学编制城市管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财政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增强各城市管理部门、各区的协同性,提高资金计划的科学性。健全内控管理,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范城市管理领域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建立均衡性、补偿性、激励性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

(三)完善政策法规。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建设法治城管、文明城管,助力广州打造法治城市标杆。启动广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立法前期工作;适时开展《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制定《广州市装饰装修废弃物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广州市粪便管理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应急调度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建立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及时对起草和组织实施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维护法制统一。

(四)强化社会支撑。

加大城管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党建平台等媒介开展广泛宣传,塑造“人民城管”的良好形象。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研究联盟的作用,为城市管理献计献策,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作用,协助政府高效管理城市;探索完善城市管理事务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城市管理志愿者协会等互动模式,拓宽人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构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监测评估。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要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跟踪分析,落实规划总结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及时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应对城市发展新形势新变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名词解释

1.“1+2+3+N”: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1个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个办法《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广州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奖励暂行办法》;3个激励性文件《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阶梯式分类计费管理办法》《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办法》《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N个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广州市餐厨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办法(试行)》等。

2.“门前三包”:即“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履行其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主要包括“保持环境干净”“保持容貌整洁”“保持秩序良好”三部分的内容,简称“包干净”“包整洁”“包有序”。

3.“一线三排”:“一线”指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排”指事故隐患的排查、排序、排除。

4.“6个100%”:施工工地周边围挡100%、物料堆放覆盖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现场地面硬化100%、拆迁工地湿法作业100%、渣土车辆密闭运输100%。

5.“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指无《建筑废弃物运输标识》的车辆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

6.“1+11+N”:市区街三级联动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调度指挥中心:1市11区N个街道三级联动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调度指挥中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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