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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锦江环境公布2020财年业绩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1-03-02 11:15:45  作者:浙能锦江环境

尽管2020财年新冠疫情来袭,公司运营稳定,主要核心业务收入中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同比增长10.6%

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增幅为113.2%

运营中的总垃圾处理能力达38,060吨/日

a) 2020财年和2019财年,每股盈利是根据加权平均股数来计算的。

b)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值是根据年末发行在外的股数来计算的。

在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总发行股数为1,454,024,700和1,454,024,700。

新加坡,2021年3月1日 - 中国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WTE”)运营商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股份代号:BWM)宣布,公告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2020年财年”)未经审计的业绩报告。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不包括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

2020年财年,集团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6%,从2019年财年的人民币22.09亿元增加至2020年财年的人民币24.43亿元,占总收入79.2%。收入变动主要由于河北省唐山垃圾发电厂及云南省昆明新五华垃圾发电厂投运,使垃圾处理量稳步增加。另外,吉林省长春垃圾发电厂和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垃圾发电厂扩建机组投运,其他电厂设备运行管理优化以及技术提升等也有助于收入的增加。

云南省昆明新五华垃圾发电厂

由于新厂和扩建机组投运以及电厂增容改造完成后,规模效益开始显现,2020年全年同比2019年,供电量和垃圾处理量分别增加15.7%和9.2%(含印度收运)。如不含印度收运,国内垃圾处理量增加11.0%。因新冠疫情影响,浙江省诸暨八方垃圾发电厂上半年供热用户需求量大幅减少,造成供汽量下降,部分抵消收入的增长。

BOT建造服务业务

集团2020财年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收入同比下降68.3%至人民币4.29亿元,占2020年总收入13.9%。该部分收入减少原因主要是云南省昆明新五华垃圾发电厂已于2019年末基本完成建设并于2020年上半年竣工投产,云南省昆明新五华垃圾发电厂和河南省林州项目投资额较2019年减少。

河北省唐山垃圾发电厂

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和EMC业务

2020财年,集团的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和EMC业务收入减少32.6%至人民币2.12亿元。这主要由于杭州科晟能源大部分EMC业务已处于合同后期,收益分成比例较去年同比下降,以及技术服务和采购服务产生的收入同比减少。

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提升垃圾处理能力

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集团的项目建设仍正按照既定计划目标有序推进。

河南省林州垃圾发电厂一期、河北省唐山垃圾发电厂二期、河北省迁西资源化项目于2020年第四季度投产试运行,合计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

此外,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垃圾发电厂改扩建项目(BOT)于2020年第四季度正式开工建设。河北省石家庄垃圾发电项目(BOO)、吉林省白山垃圾发电项目(BOO)、河北省乐亭垃圾发电项目(BOO)、安徽省芜湖垃圾发电改建项目(BOO)、江苏省连云港电厂改扩建项目(BOO)、宁夏中卫项目一期(BOT)、河北省无极资源化项目(BOO)、河北省藁城资源化项目(BOO)和吉林省松原资源化项目(BOO)预计于2021年建成投产。云南省景洪项目(BOT)和湖北省武昌资源化项目(BOO)预计于2021年开工建设。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资源化项目

在海外,印度古尔冈垃圾发电项目(BOT)及勒克瑙垃圾发电项目(BOT)仍处于筹建阶段。

集团亦在持续跟进云南省昆明老五华电厂关停补偿工作的推进进度。当地政府聘请了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正在对昆明老五华电厂的资产进行整体评估。本集团单独聘请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相关资产出具了评估报告,基于该评估报告,本集团认为昆明老五华电厂的关停不存在减值迹象。

此外,如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半年度业绩公告所披露,根据已签署的补偿协议,集团就江苏省昆山锦康瑞资源化项目关停获得总额为人民币1999.7万元补偿金,已于2020年10月收到人民币1000万的补偿金,剩余部分预计于2021年上半年收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集团在中国境内拥有并运营22家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1个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38,060吨/日;待所有境内外在建、筹建项目全部建成后,本集团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63,206吨/日。

顺应内外利好政策,技术创新引领发展

2020年,中国“十三五”规划收官,“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勾勒生态文明建设新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肩负新历史使命,中国政府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乃至整个环保行业发展的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定。包括2020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2020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草案)》在内的国家政策,均表明了中国政府对绿色发展的承诺。

集团各运营企业保持稳定运营,并根据国家政策争取补贴,多个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具体如下:

*云南省昆明新五华垃圾发电厂和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垃圾发电厂为2020年新增项目,纳入2020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15亿生物质发电补贴预算。

此外,浙江省诸暨八方电厂、吉林省松原垃圾发电厂、黑龙江省七台河垃圾发电厂和黑龙江省绥化垃圾发电厂于2021年初被列入第四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至此集团共有12座垃圾发电厂被列为中国国家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

另外,集团持续在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受到国家认可。集团旗下位于浙江省、安徽省及黑龙江省的四座垃圾发电厂及一家检测公司于2020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集团旗下共10家企业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浙能锦江环境执行董事长韦东良表示:“2020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国经济的巨轮冲破暗礁险滩,在全球率先实现经济增长由负转正。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集团围绕‘技术至上,管理提升’,通过‘一对一’精准帮扶、人工智能技术、精益化管理等手段,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中国‘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浙能锦江环境将准确研判形势,以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为己任,坚持绿色发展,精准发力,系统谋划,积极探寻协同循环新道路,着力发展城市生态综合体,为‘十四五’期间公司新发展开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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