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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生态环境部发布时间:2024-06-12 12:06:36

  6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加快推动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2024—2027)》《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等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1+N”政策体系相关文件,《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农药标准》)和柠檬酸、淀粉、酵母三项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以及《放射性固体废物岩洞处置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加快推动排放标准制修订,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制定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有关文件,是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统筹谋划,构建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1+N”政策体系,加强宣传阐释,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倒逼作用,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会议强调,农药工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重点行业,制订《农药标准》是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具体举措。在责任明晰、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科学调整柠檬酸等行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有利于提升污水处理效率、降低处理成本,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做好政策解读、宣贯培训,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指出,《规定》基于国内、国际实践经验,针对放射性固体废物岩洞处置特点,提出了系统全面的安全要求,对满足未来核电厂运行和退役废物的处置需求、保障核能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规定》释义解读,加强宣贯培训工作,加快推动《规定》落地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于会文、郭芳、董保同,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刘炳江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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