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陆丰核电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审评情况。
会议指出,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出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对稳经济增长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加快组织实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为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作出更大贡献,全力服务经济平稳运行。
会议强调,核电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选项。要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在严格监管、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对此次审议的两台机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营运单位切实承担全面责任,有效运转安全管理体系,切实防范核安全风险。要加强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营运单位落实监管要求,确保核电厂建造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标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