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研究推动火电深度参与调峰

发布时间:2016-10-1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网站

  2016年9月29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乌鲁木齐召开新疆区域火电机组深度调峰研讨会,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新能源消纳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79号)相关要求,与参会单位一道研究学习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分享实践创新、充分交流讨论,研究推动新疆自治区火电深度参与调峰,共同探索“安全可靠、经济可行、易于推广”的火电灵活性改造技术路线,提高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进一步促进新疆自治区区新能源消纳。

  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疆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带动全社会用电快速增长。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电力企业超前谋划、狠抓落实,推动新疆自治区区电源装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止2016年8月底,全区发电装机容量已达7446万千瓦,综合排名全国第八位。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880.6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1.8%,稳居全国第一;风电装机容量1705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22.9%,在全国排名第二。

  2015年以来,受全国经济下行等变化影响,新疆自治区区电力工业发展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经济发展增速下滑、电力供需矛盾加大。2015年以来,钢铁、有色、煤炭、建材等主要用电行业用电量增速放缓,特别是钢铁、建材用电量同比下降,造成全区电力供需矛盾加大。二是新疆自治区区新能源比重高、热电厂比重高、自备电厂比重高,现有的系统调峰能力不足,新能源消纳困难,尤其在新疆自治区冬季供暖季,热电基本难以参与调峰;三是国家和自治区对火电(热电)在当前形势下转型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深刻认识煤电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今后煤电在系统中的定位将逐步由电量型电源向电力型电源转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1558号)要求“逐步改变热电机组年度发电计划安排原则,坚持以热定电,鼓励热电机组在采暖期参与调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新能源消纳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79号)要求“积极开展火电深度参与调峰试验,研究探索通过提升火电灵活性调度,开展热电分离运行技术研究,提高热电联产机组调峰能力”。这都是对火电调峰的新要求。四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新能源消纳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发9号文件提出解决新能源发电无障碍上网问题是此次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将有效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作为考量本次电改成效的重要目标之一。今年8月,新疆自治区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正式获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促进新能源消纳,也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这些都是新疆自治区区电力工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在新形势下,新疆自治区区电力系统在扩大新能源消纳方面面临挑战:新疆自治区区公用火电机组中热电联产机组比重大,采暖季系统调峰建设不足,冬季供暖期间,对新疆自治区区新能源消纳造成了一定影响;截至目前,新疆自治区区用于调峰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刚刚起步,系统调峰缺乏灵活有效的调峰电源,难以适应新能源随机性、间歇性发电特性对系统调峰的要求;新疆自治区区自备电厂装机占疆内自用火电装机容量比重大,自备电厂不仅在自发自用基础上进一步挤占市场空间,同时参与系统调峰深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疆自治区区新能源的消纳。

  本次会议旨在通过会议平台与有关参会单位一道研究学习政策、分享实践创新、充分交流讨论,研究推动我区火电深度参与调峰,共同探索“安全可靠、经济可行、易于推广”的技术路线,降低煤电机组最小技术出力,提升系统调节和新能源接纳能力。

  会上,国家能源局给予了大力支持,专门安排电力司的有关负责同志宣贯了国家关于火电灵活性改造的相关政策;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介绍了东北区域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的有益经验;西北电力设计院详细阐述当前我国开展火电(热电)机组灵活性提升改造的关键技术,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介绍了新疆今年冬季供暖季电网调峰形势及新疆自治区区开展火电深度调峰工作建议;自治区和兵团有关政府部门、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重点火电、新能源企业围绕会议主体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积极推动火电(热电)灵活性转型,有利于提高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有利于缓解采暖季热电矛盾、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多发满发;火电(热电)深度参与调峰符合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要求、符合电力体制改革方向、符合新疆能源发展实际;从国内外火电(热电)机组深度调峰实践,及西北电力设计院专家的方案介绍来看,火电机组深度调峰在体制机制、技术路线和经济性方面是可行且可操作的。

  下一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结合会议研究成果,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新疆实际,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着手研究调峰辅助服务补偿等相关支持性政策,推动建立完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

  会议要求,火电企业要抓住火电和热电机组将逐步由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性电源转变为提供可靠电力、调峰调频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型发展的机遇,做好技术和经验储备,在未来电力市场中体现更大价值;新能源企业要主动适应电力市场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电力辅助调峰费用分摊,同时,配合电网企业加强功率预测预报工作,提高短期和中长期预测水平,便于调度机构调度;电网企业要建立完善可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并网运行的调度机制,不断优化电力调度方式,促进新能源多发满发;咨询机构应抓紧学习消化德国、丹麦及国内有关省市先进经验,加快火电灵活性改造技术创新,为新疆区域的火电灵活性转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东北监管局、新疆监管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兵团发展改革委,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全疆骨干电网、火电、新能源、自备电厂企业及西北电力设计院、新疆电力设计院、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等研究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关键词: 新疆,火电,深度调峰

稿件媒体合作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电话:010-58689070

广告项目咨询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电话:010-63415404

投诉监管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电话:010-58689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