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司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成立以助理总师带队的7个督导组,从9月1日开始至10月15日,对各省(区、市)电力公司及部分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工作督导。
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督导由国网安质部、运检部、营销部、基建部、信通部、产业部和国调中心分别牵头,各分部配合,对各省(区、市)电力公司及公司部分直属单位进行督导。每个督导组由公司带队助理总师、分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总部牵头部门负责人、分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由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组建专家组,制定具体督导工作方案。
《通知》规定,督查重点为以下六方面情况:国家电网公司“5·20”和“8·11”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精神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问题清单专项梳理工作开展情况;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措施落实情况;秋季检修工作组织、计划制定、现场实施以及防人身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基建反违章专项行动自查及上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重大活动保电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