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公司党组印发《关于表彰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2014-2016年度)的决定》,授予253家单位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2014-2016年度)荣誉称号。
近年来,公司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活动中,各单位创新载体、突出特色,企业文明程度和员工文明素质显著提升,为公司创建“两个一流”、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了坚强保证。
为总结展示十八大以来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公司党组上半年组织开展了第六届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2014-2016年度)评选表彰工作。为进一步增强评选质量效果,公司对现行《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评选标准(2015版)》进行了充实完善,逐项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设置,形成了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考核测评体系》。完善了创建机制,在申报过程中增设自查环节,引入复查机制,实现与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机制有效衔接。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评选数量从紧控制,总体比例为10%,确保好中选优、十里挑一,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和公认度。强化了“一票否决”刚性约束,将“一票否决”条件扩展为8项,突出体现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等重大原则。申报单位中县级企业占66%,地市级企业占30%,反映了文明创建工作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的工作导向和良好局面。
同时,经各单位复查、公司文明委审核,公司党组批准,同意189家上届公司文明单位(2011-2013年度)继续保留荣誉称号。公司党组要求,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文明创建融入中心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建设和弘扬统一的企业文化,为做强做优做大国家电网公司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精神文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2014-2016年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