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监管检查计划安排,山东能源监管办将以“双随机”方式确定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采取 “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开展全省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安全责任落实专项监管、老旧电力设施运行安全专项监管、电力工程监理履职情况监管等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严格监管闭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