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以下简称《技术政策》),引导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有序回收利用,防止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保有量还比较少,相关回收利用体系还未有效建立起来,回收利用技术工艺还不成熟,暂不宜进行强制性管理。因此,《技术政策》只是一个引导性文件,没有作出惩罚性规定。
但为了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技术政策》提出了几项具体的促进措施:在制度上,国家鼓励企业对动力电池采用收取押金、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在激励措施上,国家将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对梯级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的技术研发、设备进口等方面给予支持。在技术研发方面,国家支持动力蓄电池相关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在国际合作方面,国家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家标准的共同制定和协调统一,支持开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示范项目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