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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专项投资编制细则》送审稿通过审查 规划总院主持审查会

规划总院发布时间:2024-11-08 13:52:51  作者:刘春高

10月31日,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专项投资编制细则》(以下简称安全监测专项投资编制细则)送审稿审查会议。会议由标委会秘书长郭建欣主持。参加会议的有标委会委员、有关专家以及编制组成员单位的代表。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2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科技〔2022〕96号)要求,由规划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开展了安全监测专项投资编制细则修订工作。编制组于2024年7月编制完成了安全监测专项投资编制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59条。根据反馈意见,编制组对安全监测专项投资编制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于2024年10月形成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编制组关于安全监测专项投资编制细则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委员、专家对安全监测专项投资编制细则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认为,编制组提交审查的技术文件齐全,结构完整,编制依据充分,逻辑清晰,格式规范,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项目划分、编制方法保持了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专项投资编制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充分反映了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新情况、新特点,适用性、可操作性强,与现行水电行业标准体系相协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审查,并形成了审查意见。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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