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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宗曲水电规划报告(送审稿)》通过审查 规划总院主持审查会

规划总院发布时间:2024-09-25 15:24:45  作者:王凯

  受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委托,2024年9月13日至14日,规划总院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西藏自治区宗曲水电规划报告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西藏自治区能源局,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芒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务局,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

  宗曲为金沙江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西藏自治区贡觉县拉妥乡拉多牛场附近,自河源流经昌都市贡觉、芒康两县,在昌都市芒康县朱巴龙乡附近注入金沙江,流域面积2766平方公里,干流河长136千米,天然落差2067米,流域平均比降15.2‰,入金沙江汇口多年平均流量34.5立方米/秒。宗曲流域水量丰沛,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约323兆瓦,主要集中在中、下游河段。开发宗曲水能资源,可增加清洁能源电力供应,促进新能源开发和地方经济发展。

  2019年7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西藏自治区宗曲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20年4月,《西藏自治区冷曲、宗曲流域综合规划》获得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2022年7月,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委托昆明院开展宗曲水电规划工作,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昆明院自2022年以来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于2024年5月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宗曲河流域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6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能源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同年8月以藏环审〔2024〕36号文印发了审查意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昆明院开展了河流水电规划勘测设计工作,于2024年9月提出了《西藏自治区宗曲水电规划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报告)。

  会前,部分专家和代表进行了现场查勘。会议听取了昆明院关于规划成果的汇报,分组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并提出了规划报告修改完善意见。审查认为,规划报告基本满足河流水电规划工作内容和深度的要求,主要结论基本合适。(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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