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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九局连续13年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为职工办实事

水电九局发布时间:2021-07-02 12:59:16  作者:田雨

为积极落实“我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6月中旬,水电九局启动第十三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职工参保、续保工作。

自2009年水电九局实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实施办法》以来,通过12年的规范运作,为在职职工筑起了一道排忧解难、化解风险的屏障,成为职工的“第二条医疗保障线”,切实减轻了患病住院职工的医疗负担,也成为了水电九局工会组织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一种有效途径和措施。

2009年,水电九局为缓解在职职工患病住院高额治疗费用的压力,专门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困难职工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实施办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

通过职工互助互济,帮助患病住院职工解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高的困难,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可以得到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金给予的补助,减轻了职工的经济负担,增强了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了水电九局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通过“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助我”的互助合作精神,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加了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实行自愿参保,以年度参保为周期,互助金由职工个人少量缴纳、企业行政补贴、工会补助和各单位捐赠四方面构成,遵循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持续发展的原则,其剩余的基金全部累积到下一个保险期。

在兑付医疗互助合作保险的补助金的时候,遵循“情系职工,倾斜一线”,普通职工“少交多付”,各级领导干部“多交少付”,收取保险金时领导干部70-200元/人,普通职工50元/人,内退、下岗职工20元/人。水电九局基金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起付线”报销比例定为50%,“参保医疗自付部分”报销比例在70~90%,在获赔机会均等的前提下,大大提高了参保职工获赔额度比例,基本解决了常病、大病职工因病致困的问题。

自2009年到至今,水电九局职工医疗互助已经参保了12期,每期职工参保率达98%,期间共有2911余人次受益,承兑保险赔付金645.7万余元,其中个人受益最高达14万元。

“没有职工医疗互助我哪里能承担得起这些费用,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要卖房治病了”,下岗职工申师傅身患尿毒症等多种疾病不能上岗,爱人内退,几年来共获得保险帮扶救助承兑金14余万元,是水电九局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受益最大的一名困难职工。

“有了医疗互助的长期帮助和水电九局工会的特困帮扶,我又能重返工作岗位了!”洪师傅是获得医疗互助保险封顶赔付之后,由于依然要承担较大的医疗费用而再次获得特困帮扶救助基金的第一人。正是有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互助保险、特困职工帮扶救助基金这三道防线的合力救助,使得水电九局因病致困的职工可以重拾生活的信心。

涓涓细流可以汇聚成大海,点滴善举能成就大爱。“只需要如此少的钱,就可以帮到那些需要帮助的同事,这就值得了。”虽然绝大多数职工参保多年,从未报销过补助金,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伸出了援助之手,在大家庭中奉献爱心。

通过职工医疗互助有效的帮扶和服务,水电九局在党和职工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使党和职工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深入,形成了“党政得民心、职工得实惠、工会得发展”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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