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23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发布《关于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
据了解,此次通报中的附件《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是国家能源局首次公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年度监测和评价结果,是落实《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中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测和评价制度的重要举措。
该报告中提到,2015年弃风限电形势严峻,全国弃风电量3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其中,甘肃弃风电量82亿千瓦时、弃风率39%,新疆弃风电量70亿千瓦时、弃风率32%,吉林弃风电量27亿千瓦时、弃风率32%,内蒙古弃风电量91亿千瓦时、弃风率18%。
2015年,西北地区出现了弃光现象,其中甘肃弃光电量26亿千瓦时、弃光率31%,新疆弃光电量18亿千瓦时、弃光率26%。
此外关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限制出力情况的详细数据和统计结果请详见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