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炎陵县霞阳镇龙上村引入60KW光伏发电站项目,预计今年5月份并网发电,届时将产生约7万元/年的经济收益。据悉,这也是我市第一个“吃螃蟹”的村集体扶贫经济项目。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随着光伏行业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利用屋顶、荒山、荒地、滩涂等闲置空间建设光伏发电站,不仅为节能减排、精准扶贫做出贡献,而且也为我市脱贫攻坚提供了新途径。
“一套设备使用年限有20年,期间基本无需再投入,如果贫困农户使用上这些设备,那么他们就能长期稳定地获得来自电网公司的收入,且不用占用国家资源进行监管。”据该村驻村扶贫工作队负责人介绍,贫困村只需一次投入36万元,每户一次投入2.7万元。
龙上村目前有38户贫困户, 116人未脱贫。2016年,全市陆续出台一列扶贫攻坚政策,财政补贴每户贫困户1万元用以购买、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同时,电网公司也将在并网完成后,按0.9元/度的价格优先收购贫困户发电,用户可实现25年以上长期收益。另外,贫困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后,只需极低的维护成本即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电,使用和维护手段也非常简单,无需专业技术水平要求。
[相关链接]
一、 什么是光伏扶贫?
暨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片区县和国家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
二、 株洲光伏发电建设模式
贫苦户“一户一站”模式。具备安装条件的贫苦户,可以安装3-5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现全额并网模式,发电收益归平困户所有。 贫苦户“农户合作”模式。对自由房屋不具备安装条件的贫困户,由村委牵头组建光伏合作社,另择适宜场所采取“农户合作”的模式,建设屋顶或地面分布式发电站,发电所得收入由参与农户自行分配。 贫苦村“村级电站”模式。利用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建设50-100KW的小型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村的贫困户所有,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 其他模式。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与建筑物结合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发动贫困户“众筹”在城市工业园区的厂房屋顶建造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收益归贫困农户所有。
三、实施对象及安装条件
1、实施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村及贫困户。
2、安装条件。房屋结构相对较好,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山岭及建筑物遮挡;房屋周边有光照充足、符合安装条件的场所;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农业设施大棚,工业园区的厂房。
原标题:《只要有太阳就有收入 炎陵龙上村试点光伏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