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促能源结构优化实行电力发、售“两侧”市场开放

发布时间:2017-01-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山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增配电业务,支持企业、家庭等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其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同时推行售电公司进入市场,促山东能源结构合理转变。

  山东省政府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解读《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魏建强在会议上表示,山东推进电力改革,在发电侧和售电侧“两侧”实行市场开放,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同时,从2017年起推进售电公司进入市场。

  “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方买卖的市场格局,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魏建强强调,“坚持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优先上网的原则,保障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顺序,山东将确保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按照政府定价优先上网,并留足电量计划空间,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

  山东能源消费总量大,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偏高。由于山东基本没有水电,海阳、荣成大型核电项目也尚未建成投运,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仅占省内发电量的5.8%。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王万良表示,为此山东先后设立新能源产业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等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对光伏发电、风电等方面实行补贴。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底,山东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80.5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14.4%,装机容量和比重较2015年末分别增长465.5万千瓦和提高2.9个百分点。

  据悉,为促进该省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山东还将以“外电入鲁”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省外来电的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跨省跨区域电力与省内电力交易的协调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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