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布2017年光伏上网电价:0.65、0.75、0.85元高于业界预期

发布时间:2016-12-27   来源:中国改革报

  光伏上网电价调整靴子落地,今日发改委发布消息称,2017年1月1日之后,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此外,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2016年下半年,一份《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意见稿)》就在业界及媒体流传,由于征求意见稿提出,I类、II类、III类资源区的光伏上网电价将由2016年的0.8元、0.88元、0.98元 分别下调至0.55元、0.65元、0.75元,而屋顶分布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和“全部自发自用”的补贴由目前执行的0.42元,下调至一类地区0.2元,二类地区0.25元,三类地区0.3元,降价幅度较大,业内讨论纷纷。

  12月份又有消息称,2017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将调整至:Ⅰ类0.6元,Ⅱ类0.7元,Ⅲ类0.8元/千瓦时。

  今日正式下发的文件显示,2017年1月1日之后,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同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此外,文件提到,为继续鼓励分布式光伏和海上风电发展,通知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同时,为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通知鼓励各地继续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各类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

  此次公布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超出业界预期,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表示,我国光伏行业技术进步较快,光伏组件制造、光电转换效率均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在现有技术水平下能够保障光伏发电项目获得合理收益,继续保持新能源项目投资吸引力,促进光伏全产业链健康发展。同时,保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价格不降低、少降低东部地区光伏发电价格,有利于合理引导光伏产业优化布局,鼓励东部地区就近发展新能源,减少煤炭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秦海岩还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促进技术进步和引领产业发展,还有两个前提必须同时解决。一要解决弃光弃风限电问题,二要解决补贴是否及时按时发放问题。否则将影响新能源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孙兴平受访表示,本次降价幅度是合理的,符合行业发展需要。通过整个行业的努力,光伏系统总体造价成本已经降低,决定企业是否盈利就要看上网电价水平和补贴是否到位。0.65元、0.75元、0.85元的价格能够让真正的优质企业有合理的盈利空间,同时也能够淘汰劣质企业。

  此次文件还明确了2018年的风电上网电价。2018年1月1日之后,一类至四类资源区新核准建设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49元、0.57元,比2016-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分、5分、5分、3分。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矛盾,2016年8月,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表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累计达到550亿元,决策部门有极大的压力。

  据悉,根据目前光伏、风电发展速度测算,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下调后,2017年后每年将减少新增补贴资金需求约45亿元;2018年陆上风电价格也降低后,每年将减少新增补贴资金需求约15亿元。合计减少约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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