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衡核安全和核能开发?核电厂选址运行安全第一

发布时间: 2019-09-03   来源:中国网  作者:本站编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9月3日(星期二)发表《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并于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刘华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袭艳春出席,介绍和解读白皮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如何在核安全和核能开发之间取得平衡,刘华表示,,第一,始终要明确安全责任,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内负责有关的核安全管理;第二,依法依规做好核安全,强化企业的安全责任,落实企业的核安全主体责任。这体现在核企业特别是核电厂在选址、建造、调试、运行,还包括核电厂的设计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中评社记者:请问我国如何在核安全和核能开发之间取得平衡?谢谢。
  刘华:第一,始终要明确安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从2018年1月开始实施,核安全法明确规定,营运单位承担核安全的全面安全责任。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安全监管,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内负责有关的核安全管理。国家建立了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核安全工作。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是履行国家核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由局机关、六个监督站和两个技术支援中心构成,共约1100人。同时,我们还有各省对放射源管理、辐射环境监测、事故的应急监测实施支持和管理的省级环保部门,核安全还设立了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作为技术咨询机构。
  第二,依法依规做好核安全。一是国家监管部门制定核安全的法规标准,我们国家的法规标准是与国际标准完全同步的,因为我们是参考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转换为中国的安全标准,所以我国的核安全标准是国际水平。二是强化企业的安全责任,落实企业的核安全主体责任。这体现在核企业特别是核电厂在选址、建造、调试、运行,还包括核电厂的设计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三是严格监管。中国实施了像国际一样的核安全审评,进行严格的技术审查。在核设施现场我们有中国的核安全监管人员,在核设施现场进行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的旁站式安全监督,确保核设施的各项活动是置于国家的监督管理之下的。四是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核安全文化建设确实让企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和企业的一线的工作人员都把核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内容、最重要的因素去考虑。在生产过程中,在进度、资金和安全出现冲突的过程中,我们要求要以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考虑,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从而促进核企业不断追求安全方面好的业绩和卓越的表现。同时,我们也设立了底线,就是对于违规操作、弄虚作假“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第三,监管成效还是显著的。刚才我说过,截止到今年的6月底,中国大陆共有47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在役民用研究堆和临界装置,18座核燃料循环设施、2座中低放废物处置厂。应该说这些设施的运行都保持了一个良好的安全记录,特别是核电厂的指标,我们从来没有发生过国际核与放射事件分级表(INES)二级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一级事件应该说每年是非常低的,零级的偏差是没有安全意义的,仅用于经验反馈的事件,零级的偏差每年呈下降的趋势,我们国家核安全水平应该说保持了世界前列。14.2万枚的在用放射源,18.1万台(套)射线装置安全水平也是非常高的,事故率每年每万枚低于1起。11台在建核电机组的建造质量是受控的,是在我们的监督管理之下,应该说对发现的建造质量问题都一一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2000年、2004年、2010年和2016年,我们有四次接受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中国核安全管理体系的同行评议。我把2016年的结果给大家介绍一下,国际原子能机构在2016年对中国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的综合评估,它的结论是:中国监管有效性在不断增强,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国际化不断提升,中国的监管机构是一个有效的、可靠的监管机构。这是国际组织对我们的评估。所以,我从这三个方面介绍我们在发展和监管方面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同时我们也意识到核能总是伴随着风险,所以我们始终是兢兢业业、如履薄冰,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克服各种出现的自满情绪,保持底线思维,对发现的各种苗头性事件严肃进行查处和经验反馈。

      关键词: 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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