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五大发电的大唐与华电,转让水电资产项目则相对较少,分别是大唐襄阳水电有限公司51%股权和理塘县河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
“剥离水电符合央企自身发展的需求。尤其是西南地区电价非常便宜,在丰水期水电甚至处于过剩状态,不少水电站一开机就会入不敷出,企业盈利困难。”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分析指出。
“我国几大发电集团的水电资产在管理上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囿于水电比较分散、管理成本高、规模效应比不上火电大机组,有时效益确实不理想。”国资问题研究专家祝波善分析。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水电资产转让项目,除中广核转让部分企业呈现盈利状态外,华能、大唐、国电、华电等企业所转让的水电资产均处于亏损状态。
对此,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近两年,弃水现象比较严重,一些水电站业绩拖累较大,短期脱离等于少增加些负资产。把盈利不好的资产剥离出去,本质就是提质增效,与政策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