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首轮输配电价改革有四个阶段、三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7-07-26   来源:中国网

  国家发改委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此次输配电价改革分四个阶段,有三大亮点。

  张满英称,输配电价改革从2014年到今年上半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破冰,深圳蒙西电网搞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第二阶段是扩围,2015年选了五个省,包括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进行试点;第三阶段是提速,2015—2016年,进一步提速;到今年上半年,第四阶段叫做全覆盖。到2017年6月底,省级电网全部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了全国的全覆盖。

  对于此次输配电价改革的亮点,张满英总结为三句话,“一是建机制。二是降成本。三是推市场”。

  亮点一是着力建机制。输配电价进行改革,必须有制度、有规则、有办法,去年年底发改委总结前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输配电价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明确了输配电价定价原则和方法。加上此前已经制定和出台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这两个办法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体系。

  这个机制有两个特点:第一个是独立的输配电价的监管体系。这个体系把“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作为主要原则。准许成本就是要对电网企业历史的成本,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剔除电网企业不相关的资产和不应该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和支出,严格剔除出去。合理收益要区分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一般性有效资产和政策性有效资产,分别规定了准许收益率,这样电网的成本和收益就非常清楚。第二个是引入现代激励性监管的理念,建立约束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激励监管对象电网企业压缩投资,减少投资冲动。

  同时,要控制成本。比如办法中规定,电网企业的费用规定了上限,比如电网企业实际的借款利率和线损率低于政府允许的标准,可以在企业和用户中分享,高于这个就由企业承担,这就体现激励。

  亮点二是降成本,当然要合理降成本。对电网企业涉及到与输配电价不相关的资产,不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要剔除,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从统计数据来看,不相关的或者不合理的金额的比例是14.5%。统计下来,金额是1180亿元,比例也是不小的。输配电价改革后,平均输配电价,比现行购销价差,平均每千瓦时减少将近1分钱,核减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

  亮点三是推市场。作为输配电价改革,不仅要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不仅要核减成本,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另外一个目的,要推进市场化的进程,有利于市场交易。也就是由用户和企业之间通过市场直接见面,通过市场以多买多卖形成竞争性格局,通过市场可以形成竞争性价格,就会更好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据张满英透露,国家信息中心有数据分析报告对2013年到今年5月份有关电力体制改革、电价情况做了分析,在318万条数据分析中,输配电价改革涉及到三个文件,满意度达97%以上。

      关键词:区块链, 输配电,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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