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能源监管的统筹协调,实施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日,国家能源局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印发了《2016年市场监管重点问题监管工作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针对各地能源行业出现的突出问题,组织派出机构开展重点问题监管工作。
《计划》确定的重点问题监管工作,主要针对目前制约能源科学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以及群众最关心、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现实问题。重点监管问题包括: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问题、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落实不到位问题、燃煤自备电厂运营管理不规范问题、农网改造升级计划落实不到位问题、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等。
重点问题监管将主要由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组织实施(每个派出机构2至3项),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工作指导,必要时进行督促和协调。
为确保问题监管取得实效,国家能源局要求各派出机构按照《计划》确定的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形成一批有质量、有分量、有影响力、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监管报告,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