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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蓬莱1GW海上风电项目 招投资建设运营方

中和至碳发布时间:2025-02-27 14:42:07

  一、项目概况

  烟台蓬莱海域面积25400亩,有产权证,租期60年,剩余租期59年,距海岸距离30公里左右,水深30米左右,适合开发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以及海洋牧场。风光同场可做1GW。产权证以及海域坐标点见详细材料。

  目前需求:履约保证资金2000万(共管账户或履约保函),也可签订兜底协议,如地主方办理完基础手续,投资方没有投资能力,要赔偿地主方所受损失。

  可协助完成指标(已有意向指标渠道1GW,费用5毛),投资方也可只租海面,600元/亩/年,5年或10年付。

  目前现有合作意向央企,资金方也可指定合作央企。

  二、初步规划

  一)相关政策

  该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将新能源产业规划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二)规划概述

  拟在山东省烟台市蓬莱远海海域规划投资海上风电场,规划场址总面积1697.026公顷,规划总装机容量100万kW,估算总投资约145亿元。

  三)数说山东

  山东省位于我国东部偏北,黄河下游,地理位置在北纬34°20′~38°30′和东经114°45′~122°42′之间。

  全省可分为西部内陆与东部半岛两大部分。内陆区的北、西、南三侧与河北、河南、安徽及江苏4省接壤,面积约占全省的3/5;半岛区向东突出于渤海与黄海之间,与辽东半岛、朝鲜半岛、日本列岛隔海相望,面积约为全省的2/5,即广义的山东半岛。庙岛群岛屹立在渤海海峡,是渤海和黄海的分界处,扼海峡咽喉;前三岛(平岛、达山岛、车牛山岛)坐落于海州湾口,是山东南部沿海渔业资源增殖的重要基地。

  山东省全境南北最长约438公里,东西最宽约720公里,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北起冀、鲁交界处的大口河河口,南至鲁、苏交界处的绣针河河口,全长约3345公里,其中蓬莱以西属渤海南岸,蓬莱至山东半岛最东端的成山角(37°24′N、122°42′E)为黄海北部南岸,成山角至绣针河口为黄海南部西岸。

  山东的气候属暖温带季风气候类型。降水集中,雨热同季,春秋短暂,冬夏较长。年平均气温11℃~14℃,全省气温地区差异东西大于南北。年平均降水量一般在550~950毫米之间,由东南向西北递减。全省光照资源充足,平均光照时数为2300~2890小时,热量条件可满足农作物一年两作的需要。由于降水量60%以上集中于夏季,故易形成涝灾,冬春又常发生旱灾,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

  山东海上规划风电场风能资源条件整体较优,规划风电场12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7.2m/s~8.0m/s之间,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480W/m2~600W/m2之间。烟台市蓬莱区内规划风电场风能资源条件相对较优。

  各海上风电场风向和风能方向分布相对分散,主风向和主风能方向多为NNE、NE和S,即以偏南北风居多。各风电场风速年内变化以冬、春季风速相对较大,夏、秋季风速相对较小,年内变化幅度较大;日内变化以晚间相对较大,白天风速相对较小,日内风速变化幅度也较大,风功率密度变化规律与风速变化规律基本一致。风电场120m高度风速分布主要集中在3.0m/s~9.0m/s风速段,风能主要集中在8.0m/s~17.0m/s风速段,风速风能分布相对比较集中。

  在烟台市蓬莱区规划海上风电场,具备建设大型并网型风力发电场的资源条件,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同时根据区域的50年一遇最大风速分析,各风电基地需选用IECIII类安全等级的风电机组。

  目前,山东省已核准海上风电场规模180万kW,其中有2座在建风电场,装机规模60万kW。

  四)、规划原则

  蓬莱区远海界址点编号及坐标如下:

  界址点编号及坐标(北纬/东经)

  137°52'18.900"

  237°52'18.900"

  337°52'51.080"

  437°52'51.080"

  121°00'14.540"

  121°01'28.340"

  121°01'28.340"

  121°00'14.540"

  本项目采用数字化和智慧化;设计范围主要包含:

  1)智慧化建管平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智慧通航系统、建设指挥中心;

  2)智能化运维平台:全局监视系统、智能分析系统、智能运维系统、智能巡检。

  立足全省海上风能资源状况,科学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按照省级统一规划、统一资源配置、统一开发建设的思路,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开发建设布局,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确保全省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

  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海域综合利用的关系,确保海上风电规划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环境保护、重要风景名胜保护等有关要求,推动海上风电与生态环境相融合、与海洋渔业相促进、与其他海洋能综合利用相衔接。

  坚持陆海统筹、供需结合、相互促进,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为契机,积极引进和培育发展高端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完善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加快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进步,为加快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海上风电项目与其他海洋开发活动的综合开发,探索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开发,加快海上风电与海洋能综合利用研究及技术突破,进一步明确节约用海原则,做好海底电缆路由通道和登陆点的统一规划,最大限度发挥海域资源效益,实现立体集约用海。

  五)、消纳分析

  2022年山东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约为11.4%,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22.6%。

  近年来,山东省能源结构调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偏煤的结构性矛盾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全省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省内煤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仍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出约10个和8个百分点。特别是由于常规水电资源匮乏,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仅为7%左右,较全国平均水平低约8个百分点,能源低碳转型发展任务十分艰巨。为了满足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保证能源安全,山东能源长远发展必须实施能源形式多元化战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2030年全国统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40%。到2025年,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和非水可再生能源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分别为25%、18.4%。山东发展海上风电产业符合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发展前景广阔。

  六)、效益分析

  海上风电的发电量与所在地的水深、风速、风能密度等因素有关,通常一台1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每年可发电约2500-3500万千瓦时。因此,1GW的海上风电项目每年平均可发电约250-350亿千瓦时。

  海上风电的经济效益包括电力收益、政策补贴、碳排放减少等多方面因素。一般情况下,投资回报周期需要几年到十几年不等,具体情况取决于项目的投资额、政策支持、电力市场价格等因素。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符合地方有序推进风光基地建设。开发建设不仅可以有效利用当地丰富的风资源,而且工程建成后能够给行业内上、下游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同时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税收,稳定就业、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促进本地区的电力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从宏观方面看,山东“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形成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经济增速有望企稳回升,为用电增长提供较好的经济基础。随着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自贸区建设等逐步实施,具有较强竞争力、创新性较好的产业将成为山东经济发展的核心推动力,基本形成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经济增速有望企稳回升,为用电增长提供较好的经济基础。从微观方面看,“十四五”期间尤其是“十四五”前期大项目集中投产,对全省用电负荷增长具有较强支撑作用。

  根据海上风力发电项目“集中监控、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发展趋势,以及海上风力电站运营的特点,海上风力电站的建设和运维智慧化应用势在必行,是夯实企业安全基础、保障安全生产稳定运行、实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

  更是提高发电企业运行维护水平、降低人资成本、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海上风力发电是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领域,是优化地区能源结构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海洋强省及新旧动能转换的现实需要。本期项目建成后在节能环保、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将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本项目是一次对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先进技术展示,绿色生态的理念必将打造山东省清源新能源绿色节能环保的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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