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辽宁省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大连市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明确,按照此前辽宁省发改委下发的《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确定此次大连陆上风电配置规模为1.2GW。要求单体规模至少150MW。
优先支持以下条件的申报单位:1、在大连市拥有调峰调频能力;2、承诺配套占风电装机规模10%以上的储能设施;3、具备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条件。
《方案》明确的专家评审环节的评审要素包括:企业能力(25%)、技术方案(25%)、项目带动效应(45%)、电价水平(5%)。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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