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30日发布通知称,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含税,下同),全国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电价下调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验收合格并符合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实行电价支持,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同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大工业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此外,通知还明确,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表示,国家对价格进行管理,目的之一就是希望价格能够反映市场成本和供需变化。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第一,煤炭价格是近几年最低的状态,电厂的成本变化就比较明显;第二,现在电力供应相对比较富余,所以如果真正是市场状态,电价的适度下调也是一种市场的必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