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建设“法治大唐”和公司“依法治企”的要求,1月30日下午,湘潭发电公司燃运部组织全体员工对新《环境保护法》进行了学习。
该部门负责人对新《环境保护法》作了专题解读。
为认真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该部门就燃运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水运煤码头等区域进行了重点部署。一是严格控制含煤废水水位。煤场周边的沉煤池,如果水位控制不好,溢水流到砂滤池后,直接排到总排口,极有可能造成江边总排口污染超标的环保事故,必须严加防范。二是严防水运煤码头环保污染。要加强文明卫生整治,趸船污水和生活污水必须做到达标排放。三是加强煤场管理。煤场是环境保护和检查的重点区域,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通过学习新《环境保护法》,燃运部员工对环境保护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做到环保工作“有法可依”,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