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湘潭发电公司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环保认定验收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认定该公司3号机组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通过验收。会议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该公司环保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会上,验收专家组听取了该公司3号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及第三方资质单位验收监测情况,查阅了项目工程总结、监测验收报告及在线监测数据,对该公司一直以来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一致认定该公司3号机组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为落实国家关于燃煤发电厂超低排放的政策要求,该公司提前筹谋,2015年即成立了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前期工作;2015年7月,该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可研编制并通过了华银公司组织的专家审查会;9月,完成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12月初,完成初步设计审查;12月20日项目正式动工。2016年7月26日,该公司完成了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任务;7月27日至8月3日,超低排放系统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行。
据悉,该公司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采用对现有脱硫塔实施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安装高效除尘除雾器,增加喷淋层、塔外浆液池等设施;脱硝改造增加脱硝催化剂层;同时完成脱硫侧烟道优化改造、MGGH改造、总排口在线CEMS改造、脱硝烟气流场优化、电除尘完善检修等工作。
湘潭发电公司3号机组超低排放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该公司委托湖南省环境监测站、第三方资质监测该公司先后完成了在线CEMS比对监测试验及环保验收监测试验。在线CEMS比对试验结果显示,各项参数测量、传输、联网均符合规范要求,在线CEMS系统于9月12日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在线监测CEMS现场验收;环保验收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3号机组烟囱出口二氧化硫平均浓度6.1毫克/标立方米;氮氧化物平均浓度21.5毫克/标立方米;烟尘平均浓度3.5毫克/标立方米,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优于超低排放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