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大寨电厂按照国电云南公司2015年度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了“巾帼建功标兵”评选工作,经各基层工会自下而上民主推荐,最终评选出发电部谢蓉等三名女职工为企业2015年“巾帼建功标兵”。
该厂在评选中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等要求,特别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工作中,把积极贡献了聪明才智、工作实、业务精、成绩优的先进推上来、树起来。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女职工的先进事迹、工作经验,真正起到示范引领,发挥先进标杆的作用。
作者单位及地址:罗平县大寨电厂 刘春丽
邮编:65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