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动员大会召开

2016-01-18 来源:能源局网站

    1月15日,加快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动员大会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范恒山出席会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努尔·白克力强调,要进一步认真贯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任务,形成合力,把全面加快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努尔·白克力指出,加快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直接体现;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环节。要更加深刻地认识全面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进取、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努尔·白克力强调,要明确目标,形成共识,把对东部地区的要求扩展到全国有条件地区,东部地区的改造任务提前到2017年前完成,中、西部地区也要分别在2018年前、2020年前完成。全国新建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有条件的新建机组都将实现超低排放;到2020年,全国具备条件的机组都将达到超低排放,现役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为此要重点要做好4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准入标准,科学规划建设煤电项目;二是加大实施力度,全面推进现役机组改造;三是提高淘汰标准,深入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四是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节能升级改造。

    努尔·白克力要求,要做好政策支持与创新引领。通过确保各项配套政策落到实处,抓紧完善实施节能低碳调度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等措施,促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统筹推进,狠抓落实,科学实施改造和关停,确保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各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有序推进改造工作;各发电企业是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好分解落实和组织实施;电网企业要按照各省(区、市)的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系统运行方式和机组检修改造计划;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的监管。

    陈吉宁表示,全面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一项重要的国家专项行动。面对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的客观形势,各地要切实将如期完成改造任务作为完成约束性减排目标的“压舱石”,作为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的硬任务,毫不动摇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他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与发展改革和能源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好,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做到加强工作部署,做好指导服务,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测监管,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评价考核。

    王晓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对落实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各项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同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能够顺利实现,为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作出贡献。

    会上,来自江苏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陕西省环保厅,华能集团、浙能集团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环保厅负责同志,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神华集团等能源企业负责同志,共计800余人,分别在主会场及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关键词: 核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