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辽宁能源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公告指出,11月29日,辽宁能源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辽宁能源原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华夏融盛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建胜者服务有限责任、沈阳翰持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中塬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中燃富通商贸有限公司等8名投资者持有的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今年8月,辽宁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恢复审核通知,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此前公告披露,辽宁能源拟作价18.17亿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辽能投资、港华投资、海通新能源等共8名投资者合计持有的辽宁清洁能源集团(简称:清能集团)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0亿元,用于辽能康平300MW风电项目、辽能南票200MW风电项目、偿还上市公司债务。本次公告标志着辽宁能源拟收购清能集团100%股份事项再有重要进展,相关工作将按序展开。
辽宁能源相关人员表示,辽宁能源拟通过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主动求“新”,向“新”而行,实现新能源转型升级,在夯实煤炭与火力发电主业发展基础上,整合风力、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优质资产,厚植新能源业务竞争新优势,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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