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家能源集团辽宁朝阳公司组织开展“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承诺”倡议签名活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代表86人参加活动。
活动上,党员代表领读、全体党员共同宣读了《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倡议书》,该公司纪委书记对“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要求党员干部要认真践行“十个严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常怀律己之心,将廉洁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活动最后,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该规范为大家树立了明确的行为准则,今后工作生活中将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醒头脑,树牢规矩意识、自觉抵制“四风”,为营造公司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签订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承诺作为该公司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提醒约束、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进一步增强干部员工规范用权、廉洁从业意识,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中提升、在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中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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