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落实法治央企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依法治企

10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第十一调研检查组到南方电网公司调研检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暨“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在对南方电网公司自查自评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核实后,调研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公司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国资委党委制定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党组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法治央企建设各项要求,公司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依法治企,各项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以上率下,“关键少数”严格依法行权履职

《规定》明确: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南方电网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自觉坚持依法决策,将法律审核作为公司党组、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决策有关涉法重要经营决策的前置程序,要求承办单位或部门须提前5个工作日交由法律部审核。

实际上,公司层面的多项决定,保障了法治工作向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升级。2016年调整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总经理和法治工作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工作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去年,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了《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依法从严治企的意见》,对最近几年的法治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今年的工作会上,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阐述了新时代公司党组治企兴企思路,提出十个“必须坚持”,坚持全面依法治企是其中之一。

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带动下,公司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也坚持依法决策。2017年11月份,公司更是出台《南方电网公司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办法》,将分子公司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其经营业绩考核,定下了主要负责人必须长期履职尽责的“硬杠杠”。

分子公司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公司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六个一”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活动、开展一项重大法律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或参与一宗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置工作、年度述职述廉时一并述法、组织开展一次对下属单位法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截至今年9月份,活动完成率超过80%,分子公司负责人的法治习惯得以强化。

据统计,2017年以来,公司共进行涉法重要经营决策185次,法律部门出具法律尽调报告和意见书304份。公司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开展涉法重要经营决策2312次,法律部门出具法律尽调报告和意见书5127份,法律审核率达100%。

厉行法治,公司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依法有序开展

全面深化改革,始终牵动人心。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经济增长动能转换,我国改革迎难而进的步伐更加坚定。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公司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与经营管理。

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公司研究政策法律,分析落实相关改革任务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编制分析报告,针对电网企业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出台法律指引,规范增量配电网业务操作流程;进行法律论证,确保售电公司、电力交易中心依法设立、业务合规。

在国企改革方面,公司强化法律论证,制定法律指引,组织法律尽调,依法推进深圳混合所有制改革,县级供电企业“子改分”及职工持股企业清退非公股份,助力关闭“僵尸企业”、国有产权接收、趸售镇资产有偿移交等工作,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总经理高度重视公司业务拓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管控,要求法律部牵头组织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境外项目法律风险可控在控,保障综合能源业务布局顺利开展,规范金融业务依法开展。今年6月,公司成功入股广州银行、成为其实质性第二大股东的过程中,法律部就全程参与,保障了各项业务依法开展。

针对公司合同管理存在的流转效率不高、倒签等问题,公司董事长作出具体批示,公司总经理亲自督办,推进合同全过程精益管理,有望将从招标方案编制到合同审批平均用时缩短一半,提高合同审批流转效率。

对于重点业务领域,公司还开展专项治理。例如国资委监事会提出的公司部分房屋、土地未办理权属证书的问题,公司总经理督办推进不动产权属证书补办工作;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配网防人身触电事故专项行动,社会人员触电事件大幅下降了71%。

多措并举,法治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2016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高压电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明确界定了在高压电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最模糊的“经营者”的概念,指出“经营者”一般是指“高压电能和电力设施的实际控制人”,否定了一旦发生高压侵权案件,都将电网企业作为承担无过错责任主体的传统做法,对高压侵权案件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南方电网公司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并依法维权。在公司相关单位共同努力下,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广西电网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广州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植物隐患处置工作规则等法规文件落地。2017年以来,全网共办结法律案件1674宗,胜诉1527宗,胜诉率达91.2%,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41亿元,胜诉率持续上升,负有责任的法律案件发生率持续下降。特别是13宗重大法律案件妥善解决,有效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实施法律案件问责机制,对因管理过错引发案件且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2家单位和51名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在维护自身权益之外,公司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公司注重创新,完善普法平台与载体,丰富普法形式与内容。模拟法庭、普法电影、舞台剧、法律沙龙等走进千家万户,让更多群众了解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南方电网特色的“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法治氛围逐步形成。

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也日益完整,人员配备逐年上升。公司及广东、广西、贵州电网公司配备专兼职总法律顾问,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公司以及广州、深圳供电局均设立法律部,其他分子公司及三级单位完全实现法治工作归口管理。全网专职法律人员由2016年的302人增加到352人,法律人员持证率达81.53%。通过案件代理、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法律人员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法律实务能力)。深入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公司致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为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 区块链, 南方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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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落实法治央企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依法治企

作者:帅泉 麦苗  发布时间:2018-10-26   来源:电力网

10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第十一调研检查组到南方电网公司调研检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暨“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在对南方电网公司自查自评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核实后,调研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公司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国资委党委制定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党组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法治央企建设各项要求,公司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依法治企,各项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以上率下,“关键少数”严格依法行权履职

《规定》明确: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南方电网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自觉坚持依法决策,将法律审核作为公司党组、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决策有关涉法重要经营决策的前置程序,要求承办单位或部门须提前5个工作日交由法律部审核。

实际上,公司层面的多项决定,保障了法治工作向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升级。2016年调整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总经理和法治工作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工作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去年,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了《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依法从严治企的意见》,对最近几年的法治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今年的工作会上,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阐述了新时代公司党组治企兴企思路,提出十个“必须坚持”,坚持全面依法治企是其中之一。

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带动下,公司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也坚持依法决策。2017年11月份,公司更是出台《南方电网公司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办法》,将分子公司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其经营业绩考核,定下了主要负责人必须长期履职尽责的“硬杠杠”。

分子公司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公司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六个一”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活动、开展一项重大法律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或参与一宗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置工作、年度述职述廉时一并述法、组织开展一次对下属单位法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截至今年9月份,活动完成率超过80%,分子公司负责人的法治习惯得以强化。

据统计,2017年以来,公司共进行涉法重要经营决策185次,法律部门出具法律尽调报告和意见书304份。公司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开展涉法重要经营决策2312次,法律部门出具法律尽调报告和意见书5127份,法律审核率达100%。

厉行法治,公司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依法有序开展

全面深化改革,始终牵动人心。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经济增长动能转换,我国改革迎难而进的步伐更加坚定。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公司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与经营管理。

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公司研究政策法律,分析落实相关改革任务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编制分析报告,针对电网企业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出台法律指引,规范增量配电网业务操作流程;进行法律论证,确保售电公司、电力交易中心依法设立、业务合规。

在国企改革方面,公司强化法律论证,制定法律指引,组织法律尽调,依法推进深圳混合所有制改革,县级供电企业“子改分”及职工持股企业清退非公股份,助力关闭“僵尸企业”、国有产权接收、趸售镇资产有偿移交等工作,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总经理高度重视公司业务拓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管控,要求法律部牵头组织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境外项目法律风险可控在控,保障综合能源业务布局顺利开展,规范金融业务依法开展。今年6月,公司成功入股广州银行、成为其实质性第二大股东的过程中,法律部就全程参与,保障了各项业务依法开展。

针对公司合同管理存在的流转效率不高、倒签等问题,公司董事长作出具体批示,公司总经理亲自督办,推进合同全过程精益管理,有望将从招标方案编制到合同审批平均用时缩短一半,提高合同审批流转效率。

对于重点业务领域,公司还开展专项治理。例如国资委监事会提出的公司部分房屋、土地未办理权属证书的问题,公司总经理督办推进不动产权属证书补办工作;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配网防人身触电事故专项行动,社会人员触电事件大幅下降了71%。

多措并举,法治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2016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高压电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明确界定了在高压电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最模糊的“经营者”的概念,指出“经营者”一般是指“高压电能和电力设施的实际控制人”,否定了一旦发生高压侵权案件,都将电网企业作为承担无过错责任主体的传统做法,对高压侵权案件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南方电网公司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并依法维权。在公司相关单位共同努力下,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广西电网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广州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植物隐患处置工作规则等法规文件落地。2017年以来,全网共办结法律案件1674宗,胜诉1527宗,胜诉率达91.2%,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41亿元,胜诉率持续上升,负有责任的法律案件发生率持续下降。特别是13宗重大法律案件妥善解决,有效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实施法律案件问责机制,对因管理过错引发案件且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2家单位和51名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在维护自身权益之外,公司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公司注重创新,完善普法平台与载体,丰富普法形式与内容。模拟法庭、普法电影、舞台剧、法律沙龙等走进千家万户,让更多群众了解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南方电网特色的“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法治氛围逐步形成。

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也日益完整,人员配备逐年上升。公司及广东、广西、贵州电网公司配备专兼职总法律顾问,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公司以及广州、深圳供电局均设立法律部,其他分子公司及三级单位完全实现法治工作归口管理。全网专职法律人员由2016年的302人增加到352人,法律人员持证率达81.53%。通过案件代理、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法律人员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法律实务能力)。深入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公司致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为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电力, 南方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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