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获悉,《天津市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审查通过并将上报国务院批复,《天津市土地利用规划》正在征求意见,这两个规划均将电力空间布局规划纳入其中。
《天津市电力空间布局规划》是天津市电力、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规划中第一个获得市政府批复的专项规划,规划将2030年前天津地区规划建设的全部17座500千伏、234座220千伏变电站站址及架空走廊纳入天津市空间发展布局,国家电网公司规划建设的天津境内“两交两直”特高压工程所有站点及走廊得到充分预留。
《天津市总体规划》是天津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天津市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导天津市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天津市将电力空间布局规划成果纳入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确保电网重点站点、输电通道走廊得到有效控制,可以为电网发展争取到足够的空间资源,是解决电力规划选址落实难、线路通道选择难、项目开工难等问题的有力举措,可以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实现电网发展与地方发展共赢。
国网天津电力针对“美丽天津”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区建设、武清“煤改电”等最新形势和工作要求,结合“十三五”电力规划最新成果,抓住天津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时机,与天津市规划管理部门深入沟通,在市规划院大力配合下,确保了将“十三五”电力规划、电力空间布局规划等相关成果纳入天津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