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6月24日,国家电网公司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在武汉签署《国家电网公司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湖北省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合作协议》,就加快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政策资金落实等事项达成共识。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陈月明与湖北省副省长许克振出席签约仪式并签字。
根据协议内容,到2017年年底,湖北省完成4654个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涉及农村居民1003万人,总投资约58.9亿元;到2017年年底,新增、改造33900个机井的供电设施,受益农田面积984万亩,总投资约45.01亿元,两年内实现农田灌溉机井(含农用小型泵站等)“井井通电”。湖北省人民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优先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按计划投运。
在鄂期间,陈月明还深入宜昌市夷陵黄花供电所查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三亮三比”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对该所围绕“五零”目标、践行“五心”服务的做法给予肯定。她指出,要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从农村、农业、农民用电需求出发,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中走在前面、作出表率;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优质高效地推进公司农网改造升级、迎峰度夏、优质服务等重点工作,为湖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江苏
6月22日,国家电网公司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签署《国家电网公司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江苏省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就加快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等事项达成共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杨庆,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出席签约仪式并签字。
杨庆代表公司感谢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的支持。他说,《协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决策部署及公司党组的统一部署。下一步,公司将加大对江苏小城镇的农网改造升级力度,支持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特高压电网,促进江苏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支持江苏智能电网高新技术产业。
马秋林代表江苏省委、省政府,感谢国家电网公司给予江苏的大力支持。他说,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在保障江苏电力供应、促进江苏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江苏省要实现打造“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目标,推动江苏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必须强化能源支撑,加大省外来电,满足全省电力需求。希望双方能巩固合作基础,创新合作模式,加强在特高压输电、新能源开发、智能电网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动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协议》,公司将优先安排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6~2017年,确保所需投资18.33亿元及时到位,两年内完成全部794个小城镇(中心村)的电网改造升级任务。
山东
6月23日,国家电网公司与山东省政府在济南签署《关于共同推进山东省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工程合作协议》,就加快相关工程建设、推动配套政策资金落实等事项达成共识。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李汝革和山东省副省长张务锋出席签约仪式并签字。
李汝革代表公司党组,对山东省委、省政府全力支持公司工作和山东电网发展表示感谢。他说,公司始终把提供安全可靠、绿色低碳、经济高效的电力保障作为头等大事。“十三五”期间,公司将加大山东电网投资力度,积极推进“外电入鲁”,全面做好小城镇(中心村)电网建设和“井井通电”工程。
张务锋代表山东省委、省政府感谢公司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充分肯定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做出的贡献。他说,这次小城镇(中心村)电网建设和“井井通电”工程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凝聚共识、协调行动,为全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电力支持和用电保障。山东省各级部门将全力支持“外电入鲁”及各级电网工程建设,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各项服务。
据统计,国网山东电力经营区域内约7300个小城镇(中心村)需要改造升级;约42万眼农田灌溉机井需要新通电及改造。2016~2017年,公司将投资70亿元,两年内完成全部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投资103亿元,两年内实现经营区域内平原地区农田灌溉机井“井井通电”。
辽宁
6月21日,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敏与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在沈阳签署《国家电网公司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辽宁省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工程合作协议》,就加快相关工程建设、建立电网建设长效合作机制等事项达成共识。
该协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村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对满足辽宁省农村发展电力需求,推动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该协议,国家电网公司将全面推进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年末完成辽宁省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任务,其中包括1156个小城镇(中心村),涉及224万人口,共有1.4万眼农田灌溉机井需要新通电及改造,涉及201万亩农田。同时,针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主体供电范围内实施的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工程,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至低压客户和机井井口。
辽宁省人民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优先落实建设条件。公司将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实施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机井通电工程,促进辽宁农网可持续发展,为辽宁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电力支持和用电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