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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机制“有涨有跌” 浙江电改“再出发”

能源发展与政策发布时间:2023-12-15 13:16:41  作者:吴昊 张莉婧

 

  12月12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发布4个政策文件,即《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版)》《浙江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知》,对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在已有的电力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直面资源禀赋困境

  浙江是典型的能源消费大省、能源资源小省,2023年前三季度,该省全社会累计用电量达到4627亿千瓦时,位居全国第4。其中,9月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57.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39%,高于全国平均增速5.4个百分点。

  浙江能源资源的薄弱,在每年冬季用能高峰期,表现尤为明显。今年冬季,预计浙江大部分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或偏高,前冬偏暖,后冬接近常年,但阶段性冷空气趋于活跃,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偏多。从需求供给看,今年以来,全省电力需求同比增长加快,预计迎峰度冬期间全省最高负荷需求9500万千瓦,同比增长10.3%,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为保障今冬电力供应,浙江多渠道协调增加优质电煤供给,推动电煤中长协合同签订履约。截至目前,全省统调电厂存煤超667万吨,处于历史高值,可用21.9天,较去年同期多2.9天。同时,全省加大天然气资源争取力度,督促各城燃企业落实储气责任,确保已建成储气设施入冬前储罐液位达到80%以上。截至目前,全省已签订天然气资源72亿立方米,储备入库气量约7亿立方米。

  除了省内的多方面措施,浙江还赴宁夏、甘肃、新疆、福建等能源富集省区,推动签署外来电中长期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已落实冬季福建临时增送浙江电力200万千瓦,西南大水电12月份增送浙江电量13.3亿千瓦时。此外,浙江还全力推进机组计划检修,2023年秋季,全省共安排12台、734万千瓦统调机组,51项500千伏以上电网设备检修。

  据了解,面对资源禀赋先天不足的困境,浙江持续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系统解决绿色、保供、稳价“不可能三角”。从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的优化调整看,浙江为解决上述问题,拟通过市场化交易机制的完善,进一步保障电力用户知情权、增加电力用户选择权,为确保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经济、绿色作了更多的努力和探索,改革成效值得期待。

  电力市场建设任重道远

  近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尤其是电力生产组织由计划模式向市场模式转变,促进了市场运营与系统运行深度融合,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机制推动清洁高效电源多发优发。

  2023年,国家出台了电力市场化的多项重大政策。一是输配电价政策。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企业电价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二是煤电容量电价政策。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三是现货市场推进。9月、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现货推进时间表。

  自2015年新一轮电改启动以来,浙江始终以稳中求进的姿态,积极摸索、努力实践,为全国电改的探索提供思路和参考。

  从中长期交易看,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稳步推进,交易量和交易主体稳步增加,2023年浙江中长期交易电量预计达3100亿千瓦时,入市企业近30万家,并实现了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市场。同时,绿电交易快速扩大,除集中式外,2000多家分散式新能源企业以聚合形式参与绿电交易,截至目前,已成交绿电70亿千瓦时以上,同比增长240%,满足企业绿电消费需求。

  不过,浙江电力市场建设尚在起步中,存在中长期交易模式复杂、用户对政策理解难度大导致不利于比价议价,批发市场价格未反映煤炭价格趋势,个别售电公司利用信息差误导用户高价签约等问题。

  进一步还原“商品属性”

  2024年,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预计3300亿千瓦时左右,市场化用户数将进一步增加。

  基于当前电力市场存在的问题,浙江从优模式、建机制、强竞争、促公平等多方面进行优化。比如在模式方面,将中长期交易从三分时模式调整为单一价模式,便于用户比价议价,提升用户的议价能力。要求企业按曲线签约,为2024年适时启动现货市场运行夯实基础。另一方面,浙江将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定性定量明确联动公式,实施年度和月度联动。年度电量占80%,月度电量占20%,月度以年度价格为基础,根据当月煤价实施煤电价格联动。通过联动真实反映煤价波动变化,真正形成“有涨有跌”的价格机制。

  从用户电价构成来看,浙江调整了批发市场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零售用户的电价构成,将输配电价中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单列,用户电价费用项目更清晰。浙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价的实际构成成分并未增加,就像重新分配多个抽屉里的物件一样,为的是把电力的“商品价格”和“运费”分得更加清晰。

  总体来看,浙江此次政策调整,一方面,实现了与国家顶层设计的有效衔接,也畅通了批发零售价格的传导,使得电力用户对电力交易市场的了解更加全面,对电价的构成更加清晰,有效保障了用户权益;另一方面,封顶价格的设置以及“单一价”的执行,既保障了用户电价在合理区间,又便于用户议价比价,推动了公平合理的电力交易市场的建设。

  业内专家指出,电力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改革将涉及利益调整,但只要合乎市场化方向,从最广大电力用户的根本利益出发,保护发电、售电等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改革的方向就是正确的,类似浙江这样在改革过程中的不断调整优化也是必须的。

  来源:能源发展与政策 作者 | 吴昊 张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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