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的大规模利用,积极引导新能源进入电力交易市场,意义重大。首先,要加快完善绿电交易市场,大规模开展跨区域绿电交易。其次,要确立新型储能市场主体地位,健全新型储能价格体系。同时,要进一步挖掘“源、网、荷、储”全链条新型灵活性资源。此外,还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配套机制。
9月以来,拉闸限电现象波及一些省份。其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持续走高,导致煤电面临“发电即亏损”的窘境。10月17日,118个城市与600多家风电企业共同发起“风电伙伴行动·零碳城市富美乡村”计划,并发布风电伙伴行动方案,提出在2025年将陆上高、中、低风速地区的度电成本分别降至0.1元、0.2元和0.3元。据相关机构测算,“十四五”时期,光伏发电度电成本将下降至0.25元到0.38元。这意味着风电、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将与燃煤发电基本持平甚至更低,在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挖掘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替补”潜力,发挥其更大作用,将成为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形势的重要选择。
截至9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9亿千瓦,同比增长9.4%。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0亿千瓦,同比增长32.8%。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2.8亿千瓦,同比增长24.6%。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的技术规模效应显现,其度电上网电价逐步降低,与煤电上网电价相比,已基本能够实现平价上网甚至低价上网,可更好满足用户的低成本、清洁化、可持续的用电需求。目前,相关新能源政策的落实将有效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发展,扩大产业规模,降低新能源单位发电成本,提升市场竞争优势,有利于促进国家电力能源结构转型,减小发电侧对单一煤炭资源的依赖,缓解火力发电不足导致的大规模限电压力。平价风电、光伏发电参与电力市场,有利于推动电力系统清洁低碳转型,保障煤炭、石油、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等多能源类型间耦合互补,形成整体优势的发展需求和巨大技术创新空间。
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的大规模利用,积极引导新能源进入电力交易市场,意义重大。未来,应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和健全发展配套保障机制。
首先,要加快完善绿电交易市场,大规模开展跨区域绿电交易。打破跨区域绿电交易壁垒,将“三北”地区丰富的绿电外送至中东部地区,实现跨区域资源配置,保障绿电消纳,推动原有绿证替代电价补贴模式向绿电直接交易转变。
其次,要确立新型储能市场主体地位,健全新型储能价格体系。大规模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接入电网,提高了对系统灵活性的要求,亟须挖掘新型储能关键技术,丰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及差异化电价体系。
同时,要进一步挖掘“源、网、荷、储”全链条新型灵活性资源,支撑新能源发电大规模并网。传统火电灵活性改造难以适应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的调节性需求,必须深度挖掘“源、网、荷、储”全链条的电动汽车、需求侧管理、配置储能等电力系统灵活性资源,通过与之相匹配的灵活性资源发展激励政策明确其市场交易机制。
此外,还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配套机制,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应用。发挥绿色金融引导和服务双重作用,加强对绿色低碳项目开发的金融支持;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高新技术在新能源发电预测、调控等方面成果应用,实现新能源利用全过程的智慧化、智能化。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原载10月28日《经济日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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