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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出台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 用两年时间全面推进落实

南方电网报发布时间:2021-07-06 00:00:00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部署及要求,依法落实子企业董事会各项职权,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南方电网公司近日出台《南方电网公司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重点围绕落实子企业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六项职权,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围绕法人层级授权及治理主体权责优化,规范董事会职权行权依据和路径,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分两个阶段推进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

  2021年,公司在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上取得突破,“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在11月底前率先突破,2021年底前二级重要子企业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

  2022年10月底前,在重要子企业率先落实的基础上,各级子企业董事会各项职权全面依法落实并有效行使,董事会规范运作能力有效提高,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规则更加完善。

  全面推进各级子企业董事会职权落实

  《方案》提出,各级子企业董事会各项职权全面依法落实并有效行使。

  “从2019年开始,南方电网公司就着力构建‘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的授权体系,优化完善了法人层级授权以及治理主体权责,截至2021年6月底,公司各级子企业全面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并全面完成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建设,这些都为各级子企业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奠定了基础。”南方电网公司法规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有效推进各层级子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方案》将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从符合市场化程度较高等条件的有关重要子企业,扩展延伸至公司各层级应建尽建董事会的子企业,实现全面落实。

  2022年10月底提前实现全面落实

  《方案》提出,要用两年的时间全面推进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

  “为确保公司本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综合考虑国资委落实要求和公司实际,《方案》对相关任务目标进行提前调整。”南方电网公司法规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即“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率先突破目标从2021年底前提前到11月底前,2021年底前二级重要子企业从落实目标的70%扩展到100%,各级子企业全面落实目标提前到2022年10月底前。

  为了确保职权落实工作有序推进,《方案》细化分解了子企业制定实施方案、优化公司章程、完善治理规则及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等10项具体任务举措,并围绕六项职权落实制定了规范指引,为各子企业董事会职权落实明确了可操作的要求。

  分类管控,稳健推进职权精准落实

  《方案》提出,公司子企业处于不同业务单元,市场化及治理机制完善程度等均存在差异,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改革要求的同时,确定了分类落实策略。

  “今年4月28日,国资委召开了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专题推进会,明确了分类改革、分类施策的要求,为精准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提供了指引。”南方电网公司法规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为例,公司各级子企业分布在不同业务单元,市场化程度差异大,集团管控策略差异,所以确定了“效益决定、效率调整、对标引导”的工资总额差异化分类管理机制,更精准有效地推动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

  分类推进策略进一步提升了《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分类改革、分类施策要求的有效落实,将稳健推进子企业董事会职权落实改革举措真正能精准落地见效。

  规范行权,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行得稳

  《方案》按照不同的管控事项,实施管理型和治理型分类行权路径,规范子企业董事会职权落实。

  “落实职权的基础是规范行权,切实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有效确保相关职权放得下、接得住、行得稳。”据介绍,在推进子企业董事会落实职权的同时,公司重点推进行权规范,一方面着力规范行权依据,推进公司授权体系完善及制度简明化工作,更新优化子企业公司章程、总部权责清单及相关制度,及时把改革成果和成熟经验提升为制度、固化为机制,见常态、求长效。另一方面分类规范行权路径,依法规范子企业董事会职权的行权方式,对于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公司“五中心”“七统一”管控事项,采用管理型行权,依托制度设计和集约共享落实管控;对于出资企业经营发展事项,采用治理型行权,以子企业章程、治理主体权责和公司权责清单为依据,依托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权。

  “不仅要落实,更要规范,这是此次方案的一大亮点,更是南方电网公司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实践。”该负责人表示。

  抓住突破口,规范三项制度改革推进

  国务院国资委5月19日召开落实董事会职权专题推进会明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落实董事会职权的突破口,是三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方案》围绕重点职权,对落实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薪酬管理权等明确了规范指引,规范了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权责分配和行权方式。

  落实经理层成员选聘权,重点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层职权的落实,同时稳妥推进符合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司治理制度健全等条件的有关重要子企业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工作,确保子企业选优配强经理层。

  落实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重点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在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相关职权落实,通过对经理层成员强化聘期管理、实施分类考核、畅通退出机制等配套举措,激发经理层干事创业活力。

  落实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点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决定职工工资分配事项的职权落实,推动构建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管理制度,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岗变薪变,切实实现职工收入能增能减。

  截至6月底,南方电网公司已全面实现各级分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已有23家子企业经理层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4家子企业正在开展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同步修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分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制度形式将改革举措固化为机制,稳步推进了子企业董事会职权的有效落实。

  南网传媒全媒体记者 黄雅熙 通讯员 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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