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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南方电网报发布时间:2021-06-25 00:00:00

  近年来,南方电网公司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并根据企业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在多个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央企姓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

  南方电网公司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全面落实“党建进章程”,将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厘清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的议事决策边界,逐步建立起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其中,针对原来党组前置研究讨论方式较为单一,与董事会决策内容交叉或边界不清等问题,南方电网根据不同事项特点,创新探索出“制度审议”“综合审议”“一事一议”三种前置研究讨论方式,有效控制决策风险的同时,大幅提升了决策效率。

  比如制度审议方式,对于公司的重大捐赠或赞助事项,党组只需按《捐赠管理办法》把好关,规范捐赠的预算、审批、报备等重要环节,就能实现同类事项的前置把关,避免已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单个捐赠项目再次由党组研究把关。

  通过制度审议等举措,去年公司党组前置研究议题减少了50%,改变了以往党组把关决策事无巨细的局面,在保证把关到位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决策效率。

  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南方电网健全完善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管理体系,提高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法治化管理。

  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全面实现各级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未设董事会(监事会)且未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企业户数已全部清零,以董事会为核心的现代法人治理体系初步建立。

  大力加强专职董事监事队伍建设,应建范围内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会的比例达到100%,公司派出的所有外部董事监事全面实现专职化,企业的决策权与执行权有效分离。

  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二级单位董事会已全面落实经理层选聘权与业绩考核权,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

  推动党(总)支部参与公司治理

  南方电网公司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每个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让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打头阵、挑大梁。

  对于部分市场化程度高、决策事项较多,设立了董事会、经理层,但由于规模小、党员人数少未设置党委的子公司,南方电网将党(总)支部参照党委运作,包括:支部书记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党员副总经理进入支委;落实党(总)支部前置程序,党支部对“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研究把关;在决策环节,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决策,其他支部委员根据相应事项参与,对决策事项明确表态或提出意见建议;在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前,需就相关人选及事项征求全体支委意见,并由纪检委员对人选作出廉洁评价;在执行环节,纪检委员和特邀监督员按要求落实对员工招聘、项目开发、投标采购、工程建设等事项的监督。

  通过以上举措,公司将党的领导融入了公司治理各环节、各层级,做到了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切实打通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与公司战略发展安排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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