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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新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少于30%,机要车全换新能源

经济风向标发布时间:2024-12-30 15:46:25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推动绿色出行在公务用车领域的广泛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该《通知》对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在年度公务用车采购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提出了明确要求,标志着我国政府在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根据《通知》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在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采购计划时,需确保新能源汽车在采购总量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这一比例要求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态度,也彰显了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的决心。通过设定明确的采购比例,有助于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拓展,促进相关产业链条的完善与发展。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特别强调了对于特定类型公务用车的采购要求。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要求100%采购新能源汽车。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新能源汽车在短途、高频使用场景下的优势,如零排放、低噪音、运行成本低等,不仅有利于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还能有效降低政府部门的运行成本,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此外,《通知》还鼓励在采购车辆租赁服务时,应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这一措施旨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的投入,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新能源汽车租赁市场体系,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样化、更便捷的新能源汽车使用选择。

  《通知》的发布,不仅是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有力支持,更是对政府自身节能减排、绿色办公要求的进一步落实。通过政府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望带动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提升,加速新能源汽车在更广泛领域的普及应用,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贡献力量。

  总之,财政部办公厅此次发布的《通知》,不仅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采购中的比例要求,更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相信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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