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电动汽车 > 新闻

【两会好声音】广东湛江供电局雷州巡维中心站副站长吴翔:加快居民区充电桩建设

南方日报发布时间:2023-03-03 11:11:37  作者:占文平

  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南方电网广东湛江供电局220千伏雷州巡维中心站副站长吴翔领衔提出《关于加快推动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建议》,建议推广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加快推动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国家能源局答复称,将督促电网企业统筹做好电网改造,为居住社区充电桩提供供配电接入保障。答复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推动修订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场所设置、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建议:推广充电服务“统建统营”

  答复:将督促电网企业统筹做好电网改造

  吴翔在走访调研中发现,各地居民区在安装充电桩时存在不同程度的阻碍。比如,老旧小区建设初期未考虑充电设施,电力容量有限;新增小区虽然出台了相关要求,但因缺乏明确的建设具体要求或预留标准,开发商出于经济考虑,往往难以落实到位。

  为此,吴翔在建议中提出,对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给予政策、规划层面的导向支持,如大力推广充电服务“统建统营”模式,把引入专业充电服务运营商安全、规范开展充电服务纳入各地物业管理条例,为充电服务运营商进驻居民区提供政策支撑。她呼吁进一步明确并细化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或预留标准,并纳入设计、验收规范等。

  国家能源局在答复中表示,2022年该局已联合相关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小区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进既有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居住小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

  国家能源局将督促电网企业统筹做好电网改造,为居住社区充电桩提供配电接入保障。同时,将配合政府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居住社区充电桩供配电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建议:对居民区充电设施安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答复:正修订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消防要求

  吴翔提交的建议指出,当前相关建设技术规程中关于居民区充电设施安全标准较高,地下停车场需要建防火隔离区等。即使是近年来新建的统建住宅小区,也很少能完全满足要求,且改造成本高。部分物管方出于安全责任及可能承担相应管理风险的考虑,往往不愿意配合。

  建议提出,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居民区充电设施安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制定安全和责任保险相关规定,完善消防与电气等设计要求,明确充电服务运营商、物业、用户三方责任界定,鼓励通过投保降低企业运营和用户使用风险。

  国家能源局在答复中表示,老旧小区申请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无需应急管理部门或者消防救援机构审批。此前,相关部门已发布《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施工技术标准(GB/T51313)》,明确了充电设施规划设计、安装施工有关技术要求。

  目前,应急管理部正在组织修订《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将一并考虑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的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建议:提高充电服务运营商安全准入门槛

  答复:鼓励“多车一桩”等运营新模式

  吴翔提出,居民区目前主要是购车用户自行向电网报装用电、车企提供慢充桩安装服务的“自报自用”模式,不同用户委托不同的施工单位安装,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创新运营模式,提高居民区充电服务运营商准入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要求。

  国家能源局答复表示,去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当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已在智慧车联网平台、能源互联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下一步将协同推进充电运营模式创新工作,推动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 占文平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