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11月3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近期三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全省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机制。抓紧成立全省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制定出台《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进度和工作分工。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快推进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研究制定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信用标准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标准,统一信用信息目录与相关技术规范,制定发布相关行业标准,推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化合作模式。在坚持政府主导原则的前提下,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鼓励电力、煤炭、石油化工等行业组织积极参与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能源企业全方位加强信用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业,开展与具有较强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信用服务机构的合作,全面提升能源行业信用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