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8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实际,山西能源监管办从8月开始对全省电力建设领域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施工现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省级集团公司检查阶段,第三阶段为山西办重点督查阶段。
为保证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山西办根据电力建设特点和国家有关电力建设安全质量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质量检查表,以方便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目前,第一阶段自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自查总结已报送。下一步山西办将根据检查计划,对电力建设工程重点项目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