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波:为能源安全提供智力支持

2016-03-09 来源:中电新闻网

  ──访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史玉波

  2015年11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能源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能源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其成立的背景、重大意义和职责定位是什么?如今4个月过去了,能源专业委员会开展了哪些工作?其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是什么?这些工作的开展对推动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史玉波,就“能源专业委员会”成立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开展的工作等相关问题接受了《中国电力报》记者的专访。

  中国电力报: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日趋复杂,能源安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在这样的背景下,以服务能源安全为己任的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能源专业委员会,在“十三五”规划的制定之年应时成立。作为首届“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请您谈谈能源专业委员会成立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史玉波: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能源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安全、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息息相关。长期以来,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一直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局面,但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能源安全生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日趋明显,呈现出一些新趋势、新特点、新规律,能源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这对当下的能源监管工作和决策分析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殷切期盼,必须开拓思路,引入外脑、汇集众智,在决策中广泛听取业内专家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响应各方面的思路观点和利益诉求,通过集思广益的方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决策服务,国务院安委会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下设能源专业委员会等10个专委会。在此背景下,能源专业委员会应时成立。“能源专业委员会”集中了能源领域的权威专家,既有丰富的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经验,又有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理念,对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安全优势,切实提高能源安全生产水平和能源生产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成立能源专业委员会,就是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行政决策与专家咨询的有机联系和融合,更好推动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加快能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在涉案处理上更加规范公正,促使能源安全决策、安全监管更加合法合规、科学高效,推动能源安全生产在法治化轨道上深入前行。

  能源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委会对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能源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红线、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做好新常态下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支撑。

  中国电力报:能源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是如何确定的?

  史玉波:能源专业委员会的指导思想是,切实加强对全国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促进能源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工作思路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着眼能源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咨询,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督导,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促进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作出贡献。

  中国电力报:能源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定位是什么?

  史玉波:主要职责有六项:一是对全国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二是对能源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决策部署、改革措施和理论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三是对国务院安委会审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等有关重要文件进行会前咨询审议。四是参与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专项巡视督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能源领域安全风险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六是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交办事项。

  基于上述主要职责,能源专业委员会确定了如下职能定位:一是服务,服务于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服务于国家能源局、服务于能源企业、服务于社会、服务于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二是支撑,给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和能源行业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支撑。三是组织,组织能源行业方面的专家会同或配合有关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四是配合,配合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五是参谋,通过开展课题研究、论证、评估、咨询等,为有关部门献计献策,出主意、当参谋。总之为能源安全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持。

  中国电力报:作为一个新成立的机构,能源专业委员会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史玉波: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要求,在国家能源局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能源专业委员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成了能源专业委员会的筹建工作。

  经各单位推荐、能源专业委员会提名、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核,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同意,以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 《关于成立能源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安委专〔2015〕10号)的印发为标志,完成了能源专业委员会的筹建工作。

  二是召开了能源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及第一次全体会议。2015年11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能源专业委员会召开了成立大会及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能源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标志着能源专业委员会正式开始履行职责使命。

  三是建立了能源专业委员会组织框架体系。确定了人员组成、进行了专业分组、设立了办公室。专业委办公室设在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办公室主任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担任。

  四是初步建立了能源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规则、制定了相关规定、建立了交流平台、建立了联络员制度。

  中国电力报:2016年“能源专业委员会”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史玉波:2016年我们的重点工作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围绕制定“十三五”规划开展相关工作。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能源“十三五”规划和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意见建议。

  二是开展专项调研。一是新能源及风光储输发展与安全性。通过调研掌握风光储输示范工程运行效果,尤其是风光储联合发电互补机制及系统集成、风光储联合发电监控、大规模多类型电池储能电站集成及调控技术等方面的安全性、可靠性等,为新能源的消纳提供安全技术参考。二是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与对策。通过调研掌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工程质量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理顺机制,加强管理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煤制油化工企业煤粉及伴生气体着火爆炸风险评价及防控技术。通过对煤粉自燃、爆炸特性的研究,结合备煤系统实际工艺特点,确定煤制油化工企业中煤粉制备系统的火灾危险性,对煤制油化工企业煤粉及伴生气体着火爆炸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为相关规范的制订提供技术依据。

  三是开展专题研究。一是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通过研究电网安全风险管控职责、流程、措施和典型做法;电网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警管控主要措施和经验;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安排和电网年度风险评估,旨在全面掌握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现状的基础上,分析风险形成主要诱因,有针对性提出措施建议,提升电力安全事故预防和电网风险管控水平。二是火电燃煤机组快速启停调峰及安全经济运行。通过对火电机组的低负荷运行方式、两班制启停运行方式、少汽无功和低速旋转热备用运行方式进行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分析,综合考虑机组快速启停的经济性、安全性、电网负荷的特性、人员操作设备的水平和管理水平等因素,为火电机组快速启停调峰提供最安全经济的方式参考。三是核电厂应急体系优化及有效性评价。结合日本福岛核事故的深刻教训和经验反馈,通过研究当前我国核电多堆型、多机组投产发电等新情况下,在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建设上存在的潜在风险和改进方向,提出应对方案和措施建议。

  四是召开能源安全发展专题研讨会。

  举办主题为“坚持安全发展,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能源安全发展研讨会。研讨将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组织举行多个主题研讨交流。召开调研及研究成果专题研讨会,总结调研、研究取得的成果,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方向,确保专项调研和专题研究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五是参与事故调查及安全检查。一是参与有关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帮助指导、科学制定救援方案。二是参与有关事故调查,从管理、技术等层面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三是跟踪总结近年来发生的典型重特大事故,总结教训、完善措施、提出建议。四是参与对企业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专家学习交流制度,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集体学习、听取辅导、交流体会,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加强廉政教育,对委员从严要求,确保廉洁自律和专家队伍的纯洁性,确保事故评判上的公平、公正性。

 

      关键词: 能源安全,史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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