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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市新型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发布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4-12-19 08:54:07

  12月13日,浙江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永康市新型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指引》指出,对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其中电源侧、电网侧以及额定功率5兆瓦及以上的用户侧储能项目,需先纳入省级发展规划或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市发改局进行备案申请,按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附上传相关资料。

  文件明确,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消防要求。对于电源侧、电网侧储能项目,电网企业应根据省能源局《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统筹开展配套电网工程规划和建设,配套电网工程应与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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