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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20条举措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质量新闻网发布时间:2024-02-02 15:39:28  作者:王 越
健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广东出台20条举措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着眼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从9个方面提出20条务实举措,推动构建技术、市场、政策驱动良好局面,加快推动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准入。推行新型储能企业开办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推动实现登记注册“一网通办”。支持企业使用新型储能、锂电池、钠离子电池、储能控制芯片、电解水制氢设备等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鼓励各地通过主题式套餐、经营活动许可审批指南等方式,指导申请人自主选择规范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健全新型储能产业链标准体系。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新型储能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新型储能领域企业、机构、企事业单位研制制定相关标准。落实2023年广东省政府与南方电网公司携手打造全球新型储能产业创新高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力推进《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3-2030年)》《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与规划路线图(2020-2024年)》的应用实施。

增强新型储能产业计量服务能力。在南沙筹建国家碳计量中心(广东),搭建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碳计量技术体系。推动相关领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测试联盟和产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完善产业测试供需对接机制,汇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和大型企业等方面的专家力量。

强化新型储能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锂电池、铅酸电池等化学储能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壮大,积极申请筹建国家级储能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级氢能储运装备质检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长管拖车检验站。加强高压储氢设备的检验检测技术与装置的研究。

完善新型储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推进相关单位按规定设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并展示优质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严格实施氢气气瓶充装许可,对属于特种设备的储氢压力容器实施安全监察。

推动新型储能产业优化升级。开展质量标准政策体系、质量标准基础、质量共性技术等领域研究,支持优势企业申报国家、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加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氢能)建设,申报广东省液氢制储输用及检测重点实验室。围绕新型储能产业开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创建试点。

推动新型储能产业的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储能产业和重点企业专利导航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支持建设储能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探索构筑产业专利池,推动储能产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能力建设,支持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围绕新能源产业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综合服务。

提升新型储能产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新型储能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引导企业应用新型质量管理体系,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引导新型储能企业设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和标准化总监。支持新型储能工业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开展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

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包括新型储能产业在内的制造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强化新型储能产业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推动新型储能产业政策制定部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内部机制,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强化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工作,指导和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竞争合规管理体系。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储能行业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同级公安、司法、纪检等部门的协作沟通,畅通行刑衔接渠道。探索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以强监督促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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