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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储能关于签订普洱景东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三方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日报发布时间:2023-10-12 13:59: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所涉项目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还需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 协议所涉项目的装机规模仅为初步预计,实际装机规模以项目核准批复为准。

  ● 协议的签订对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乙方)于2023年10月10日与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简称“景东县政府”,甲方)、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水利设计院”,丙方)签订《合作推进普洱景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简称“本协议”)。现将本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名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性质:县级人民政府

  2.丙方名称: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4955705493

  法定代表人:刘绍清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营业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检验检测服务;矿产资源勘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景东县政府、山东水利设计院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1.签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2.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签订方式:书面形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共同推进景东抽水蓄能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助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合作内容

  1.景东抽水蓄能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东镇境内,初拟规划装机140万千瓦。甲乙丙三方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动景东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规划,列入云南省重点核准开工建设项目,纳规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及工程建设工作。

  2.甲方同意将景东抽水蓄能项目交由乙丙双方合作投资建设。甲方全力协助乙、丙方推进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乙方负责推进项目纳规后的前期工作,包括开展项目预可研、可研勘测设计、支持性文件办理、前期工程建设等。乙方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新成立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4.丙方负责开展项目纳规技术研究工作,并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及项目重大节点活动。

  (三)协议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条款

  项目纳规后,乙、丙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规划投产时序要求,以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开展电站勘测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乙、丙方之间合作的具体事宜由双方自行商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抽水蓄能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还需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所涉项目的装机规模仅为初步预计,实际装机规模以项目核准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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