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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改委下发做好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项目容量配置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3-02-07 11:52:13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项目容量配置工作的通知。其中通知表示,对已于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完成与已并网发电的新能源项目配置工作;对申请于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的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明确其所匹配的新能源项目,作为纳入试点的主要依据。

  按照湖南发改委相关文件,新能源项目应配置一定容量的新型储能,于2022年12月底前,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运行的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分别按其装机容量的1.5倍、1.3倍计算所配新能源容量。

  文件要求,2023年6月底前并网的新型储能项目,所配置的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0日。2023年6月以后建设的新型储能项目,应与其所配的新能源项目同步投产。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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